A2:综合总第4958期 >2021-02-03编印

沈阳严格执行退热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
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忘优化服务
刊发日期:2021-02-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孟祥山)1月19日,辽宁省沈阳市召开第33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续在会上通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204家零售药店予以关停,对老年群体购药制定了关爱政策。

根据规定,沈阳市药店必须按要求对进店人员扫码、测温以及落实销售退热类药品实名登记。由市场监管局向全市零售药店制发《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操作规范》《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流程图》《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问询清单》,明确和规范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在严格执行退热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的基础上,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一是增加查验身份证件类别。提供的身份证件除居民身份证外,对老年证、医保卡、社保卡、户口本等证件信息均予以认可;二是现场核实联系方式。对老年人提供的联系电话现场进行回拨和确认;三是对关联人员的确认。如有同行人,可记录核实同行人身份信息,如无同行人可对老年人直系亲属信息进行登记,确认后予以销售;四是加强用药服务与指导。零售药店由专人采取“一对一”服务。

据介绍,“沈阳食药监管”退热药填报系统从2020年5月22日起开发启用,实现了退热类药品销售数据即时采集、自动汇总、即时横向推送,做到了应登尽登,应报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