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更好提升干警的执法能力建设,保证办案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实际,针对当前人才短缺、储备力量不足等实际问题,将第二检察部作为试点部门,探索人才培蓄办法,2018年初,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将一名新调整至该部的同志纳入民行人才培蓄计划,采取特色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训练,在其个人的积极配合下,近二年的时间,该同志已从一名民行新兵快速成长起来。2020年2月11日,该同志被省院授予第三批全省检察办案能手称号,第二检察部民行人才培蓄工作初见成效。
近年来,为深入推进人才兴检战略,检察机关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先后开展了“百名法官引进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调任、商调等多种方式,大量吸纳民事、行政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检察机关高精人才短缺问题,也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发展奠了定坚实的人才基础。但作为基层的县区级检察机关来讲,由于其本身并不具有吸引高精端法律专业人才的优势,加之反贪污、反渎职类检察职能剥离所带来的年轻警力大量流失,高层次人才和实战型应用人才储备短缺问题已成为推进新时代民行检察工作创新开展的拦路虎。
一、立足实际,筑牢人才孵化之基础
民行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是否过硬,储备力量是否充足,结构是否合理,利用是否充分,不仅关系到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更事关检察事业的长足发展,只有足够的、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人员才能够保障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业务的有序进行。
(一)找准立足点
作为县区院,出现空编时,多数情况下采取的是由上级院统一招录人员予以补足。其内部人员调整,则是院党组立足于当年或一个时期的工作部署,从大局出发,全局考量后所做出。不能解决的是事实,能够解决的是问题,简而言之,就是大到基层院,小到部门负责人是无法把控进人关的,这是事实,我们无从改变,对此,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进行民行人才培蓄试点时,认清事实,立足实际,将人才培蓄的立足点放到对部内现有人员的培蓄上。
(二)做好能力鉴别
随着时代的发展,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较以往,无论是学历层次,还是业务能力都有所提升。但高学历低能力、有进取心却缺乏业务能力致使监督力度不足等问题在县区院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只有找准问题所在,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试点期间,为摸清部门人员的实际能力,第二检察部以“事实”说话,成立了由分管检察长、协助检察长工作的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在内的人才培蓄领导组,采取 “三测一卡”方法,做好人员能力鉴别,为后续人才精准培蓄奠定坚实基础。“三测”是指领导组采取围绕业务工作开展,向被测人员提出几个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由被测人员当场回答,来测定被测人员业务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完成业务工作的能力;以完成几项常规工作任务为点,让被测人员指出亮点工作测定其综文字综合能力;“一卡”是指领导组根据测试结果如实填录民行人才评估卡。
(三)精准分类
人才培蓄是以部门人员真实能力为基础,以人人都可成才,人才就在身边为理念,力争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在掌握部门人员真实能力后,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结合人员的擅长领域、人员潜力将人员归入复合型人才或专业型人才两大类型,纳入第二检察部近期、远期人才培蓄计划,填写第二检察部民行人才孵化计划书,做到培训目标明确,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每年年初,可结合当年的工作目标变化情况、部内人员实际能力提升情况,对人才培蓄的方向进行调整、对计划书进行修正,使后续人才培蓄更加贴合检察工作发展实际,适应时代发展需求。
二、特色培育,加速人才孵化之进程
专家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是民行人才培蓄的方向。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进行人才培蓄试点时,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将复合型人才培训工作作为近期人才培蓄重点,采取以实战为主,理论相辅、以老带新的办法,加速人才培养进程,使干警迅速进入角色,实现业务理论与办案实践相结合,并最终将理论成果应用到实践工作中,去指导、提升民行检察工作实践。
(一)指定“教官”,采取“一拖N”模式
根据部门新、老人员情况,由有丰富办案经验的“老”办案人担任“教官”,结合“教官”擅长领域以及新进部门干警的培蓄方向,采取一个“教官”、一个或N个学员的“一拖N”模式进行有针对性地训练。
(二)“练眼”,训练发现问题的能力
该阶段分初、中、高三个层次,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先选择一本案件事实较为简单、办理程序较少的法院卷宗材料,让学员“独立”找出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程序或事实上的违法问题。这一阶段的“独立”指的是不可以依赖“教官”的指导。“学员”既可以通过检答网、互联网等网络查询相关法律知识、也可以采取与他人讨论、向他人请教等多种方式予以完成任务。该阶段主要训练“学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主动性。问题全部挑准方算通过。通过初级层次,“教官”会再选择一本稍微复杂直至疑难复杂的卷宗材料供“学员”进行中、高层次学习。通过初级后,“教官”会采取“双轨制”的训练方式对学员进行训练,即中层次教材性训练与简单在办案件办理、高层次教材性训练与较为复杂在办案件办理相结合。“双轨制”培训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部门工作压力,使“学员”快速进入工作角色。直到“学员”能够独立、准确地挑出疑难复杂在办案件中存在的全部问题,方算通过“练眼”训练。
(三)“练手”,训练法律文书的撰写能力
“练眼”训练的是“学员”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练手”则是提升“学员”撰写法律文书的能力。这个阶段,可参考检察文书模板、部内检察官以前发过的同类法律文书进行。文书完成后由“教官”对其撰写的法律文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文书就是一篇好的教材,“学员”从中总结自己在文书撰写上的不足,在此基础上,再撰写一份法律文书,既要弥补自己之前的不足,还要增强文书的说理性,直至“教官”满意,方算通过训练。
为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最高检提出了要加强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功能的工作要求,对此,“教官”在“学员”进行“练手”训练时,要注重引导“学员”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功能,推进“三精”工程。
检察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功能,重点在于法律文书要有三理:事理、法理和情理。其中事理是前提。就是在清晰认定事实真相的基础上明辨是非。法理是核心,在引用法律条文的基础上,还要阐述、解释所作出的各类决定和提出建议的理由,深入浅出的阐释决定以及意见、建议等内含的法理。情理是归宿,法律说到底是情理的体现,把法律说透,就是揭开法理深奥的面纱,露出情理的真实面容 。“三精”工程,就是指检察法律文书事理阐述要做到精细化,紧紧围绕证据去复原案件的法律事实;法理运用要做到精准化,就是要讲究法理的逻辑性与规范性;情理的归结要做到精炼化,阐明观点要清晰、简单明了,论证要充分、详实,说理要严谨、到位。推进“三精”工程时,还要注意法律文书写作过程中,不宜过多引述多种学术理论观点,以免造成法律文书说艰涩难懂;法理分析要以精当为佳,语言应当准确、乘法、严谨、朴实,应当做到语法正确,结构严谨,不用方言土语,不用与案情无关、于说理无助的修饰词,切记模糊,拖拉冗长,华而不实 。这样的法律文书,才能够让申请人不仅知道了结果,还知悉了办案的依据和理由,这样,当事人就不会怀疑办案人员在处理案件时随意性和暗箱操作,也就不会反复地要求办案人解释,减少办案人维稳压力的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
实战训练的过程,也是理论知识积累的过程。在训练时,“教官”要引导“学员”加强化理论知识的积累,鼓励其积极撰写信息、调研文章,提升“学员”的业务理论能力,并最终将这种能力运用到向检察委员会汇报案件、接待当事人来访、进行息诉罢访等实践工作中,最终达到以实践促理论,以理论成果去指导、提升实践工作效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固化孵化成果
人才培蓄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将培蓄与发展结合起来,以满足工作所需,满足时代所求为标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持之以恒地推进此项工作,才能够做到适应检察工作的发展。也就是说,检察机关民行人才培蓄,不仅需要立足当前、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更需要着眼于长远,方能够固化所取的成果。在此过程中,笔者认为,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完善人才培蓄保障机制。要加大对人才培蓄工作的支持力度,如为培蓄人才、人才的持续发展提供更为宽泛的发展平台、为人才提供所需的书籍资料等,为人才培蓄工作提供必要的发展保障;二是建立、完善提升人才激励机制。如加大对人才的宣传力度,提升人才的荣誉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学习内动力,充分发挥人才的“造血能力”。
(作者: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殷耀君、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张海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