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产业聚集总第4831期 >2020-07-30编印

江苏沭阳创新实施招投标主体责任“一函三书”
刊发日期:2020-07-3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招标监管部门发给我们的中标单位主体责任告知书,再次提醒我们要强化主体责任。”江苏沭阳县官墩乡校东小区建设项目的中标单位负责人顾杨,在收到主体责任告知书后表示,将按告知书的要求,认真履职尽责,确保高标准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
 今年以来,沭阳县创新工作思路,对招投标主体责任压实强化这一基层实践领域进行探索,创新实施招投标主体责任“一函三书”,即向招投标参与方发放提醒或建议函、三方主体责任告知书。主要是对招标单位的招标前准备工作提醒函,对招标过程中存在问题、潜在风险的建议函,以及发放招标单位、评委、中标单位等相关主体明确其责任和义务告知书。
 “针对招投标工作实践中存在的权责不明、进场手续不清及招标活动中异议受理、合同签订、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等诸多问题,面向业主单位发‘函’提醒或建议,并安排联络员进行对接,缩短了项目招标准备周期。”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陈田介绍,对招标单位在评委会组建、评标报告复核、标后工程监管,中标单位合同履约、人员到岗、工期质量控制,评标专家评标注意事项、应尽义务等,通过“书”的形式告知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招投标实效。
 据了解,自主体责任“一函三书”制度实施以来,进场后再行补充材料、相关条款备案不通过、招投标投诉等问题显著减少,项目进场受理办结时限由2个工作日缩短为3小时,招投标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据统计,今年该县累计向县重点工程的业主单位发放提醒函35份,针对标中存在的问题发放建议函26份,发放招标单位主体责任告知书98份;中标单位主体责任告知书45份。招投标主体责任“一函三书”,进一步规范主体责任落实,提升招标采购效率,保障政府资金投资效益,同时也营造了良好的招投标领域氛围,优化了全县整体营商环境。(吕述谡  丁华明  顾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