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信息总第4769期 >2020-04-28编印

洛阳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四项举措” 助力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
刊发日期:2020-04-2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古都洛阳在新中国建立后,曾经创造了中国工业看“两阳”(洛阳与沈阳)的骄人业绩。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洛阳市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近几年,新的战略机遇叠加,洛阳具备了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的良好条件。2016年12月,在国务院批复的《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中指出,要进一步提升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地位。2017年5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河南省建设中原城市群实施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提升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地位的思路和任务。
 2020年4月3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支持洛阳以开放为引领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二十二条措施》,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叫响洛阳品牌、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发产业开放发展活力、创新市场监管方式等五个方面出台22条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全力支持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洛阳以开放为引领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服务职能,全面搭建政府与企业信息互通平台,围绕市市场监管局年度工作意见,洛阳市个私协会引领全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按下“快捷键”,打开“绿色通道”,采取了以下四项服务措施:
 服务“商标战略”。帮助和引导洛阳本地企业开展“商标品牌发展战略”,为企业开展驰名商标申请认定提供咨询服务。重点对文化旅游、机械制造、新能源车辆、特色农产品、知名餐饮等企业开展“金字招牌”申报服务引导工作,宣传并鼓励各县培育地理标志,并为其提供指导服务。
 组建“维权中心”。筹备成立“民营企业法律维权中心”,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学习、提供服务、搭建平台、调查研究等方式,帮助小微企业提升科学经营能力和政策法律水平,聘请律师支持涉外企业积极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完善跨区域专利法律协作调度制度,助力小微企业健康成长。
 打造“匠人精神”。在全市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开展“匠心精工”宣传活动,培育“匠人精神”,打造“精品工程”,引导和培育企业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支持创建省级质量示范县,引领区域质量全面发展,宣传和鼓励更多洛阳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和省长质量奖,争创国家名牌,推动“洛阳制造“向“洛阳智造”高质量转型发展。
 善于“借船下海”。充分利用并积极承担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在信息发布、项目立项、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评优表先等方面的职能,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层次。组织调研,发掘和培育各区县依托产业优势建设,促进富硒农产品产业发展,助力乡村脱贫攻坚。充分发挥洛阳“天然药库”优势,支持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推动中药材深加工及中成药产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
 洛阳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创新驱动,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不断开辟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新境界。           (杨 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