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综合总第4682期 >2019-12-18编印

不要让酒成祸端
刊发日期:2019-12-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酒是气氛的催化剂,也是情感的融合剂,欢庆的节日,家人朋友来几杯,使人心情更加愉悦。朋友间,同事间有点小误会、小积怨,来上一杯,可以杯酒泯恩仇。但美酒虽好,切勿贪杯,否则会惹祸上身。

2019年2月郎某参加何某孙子周岁喜宴,在众人的劝酒下,郎某因饮酒过多,感觉不舒服,就到随行的出租车上休息。喜宴结束后,何某发现郎某口吐白沫,于是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后郎某于当日死亡。该案起诉至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人民法院后,主办宴席的何某和参与劝酒宾客的被判决共同赔偿89000元。

又如:方某到王某家参加婚宴,用餐时,方某与吴某、梁某、何某通过猜拳饮酒,席间方某不胜酒力,醉意朦胧,屡猜屡输,吴某等三人见状兴奋不已,不顾同桌人劝解,不断地通过猜拳致使方某醉酒,主办者王某顾于面子,也未及时制止。宴席散后,饮酒者对方某不管不问,各自回家,王某也没有通知方某家人,也没有阻止方某骑电动车,在回家途中,方某跌入河中头部受伤,呈现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被评定为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主办宴席的王某和参与猜拳饮酒的吴某等被判决赔偿经济损失120000余元。

为什么主办方和参与饮酒的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上述两个案例都是因为主办者和同饮者没有履行好注意义务和照顾义务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作为宴请的主办方有义务提醒饮酒者不能驾驶车辆,对醉酒者要及时告知家人或者护送其回家,情况紧急的,要立即送往医院救治,避免更严重事件发生,宾客相互斗酒时,要想方设法的去制止,避免不测情况发生。作为同饮者,更要文明饮酒,在他人生病或不胜酒力时,不能劝酒,不能斗酒。在他人醉酒后,要及时通知醉酒者家属或者采取其他保证安全的方法。

    生命只有一次,当我们举起酒杯时,自己一定要掂量一下自己的酒量,因为醉酒可能使你颜面丧尽,也有可能让你丧失生命!莎士比亚曾经说过“每一杯过量的酒,都是魔鬼酿造的毒汁”,让我们珍爱生命,尊重自己,尊重他人,远离醉酒!

   (柯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