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3928期 >2016-11-22编印

《消法实施条例(送审稿)》 公开征求意见
刊发日期:2016-11-22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11月16 口,国务院法制办 公室对外公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 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 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2月16 口。

今年8月5 口至9月5 口,《条例》 征求意见稿在工商总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征求意见,共收到1665条反馈意见,工 商总局经专家研讨并认真研究了社会各 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进行了修 改完善。

此次公布的《条例》共八章六十六 条,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少了4条。 《条例》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如缺陷产品 召回、耐用商品举证责任、经营者欺诈、 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个人信息保护、预 付卡、特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消费维权 部门协作等问题,均进行了有针对性的 规范。

国务院法制办称,有关单位和各界 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12月16 口前, 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以信 函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对送审稿提出意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