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 孟祥山)10月1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汉新在介绍解读《辽宁省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若干举措有关情况》(以下简称《若干举措》)时,明确表示,《若干举措》的突出特点之一即是坚持量化推进,着力增强改革可操作性。
据了解,《若干举措》设置了一批明确的目标和时限要求,便于跟踪调度、评估问效。比如,到2026年底,沈阳、大连、鞍山、朝阳4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原则上全部按“标准地”出让,其他各市按“标准地”出让宗数比例原则上达到70%;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网上评审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推动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转移登记(买卖)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 到2026年底,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300家以上、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500家以上,新建省级以上概念验证中心5家以上、中试基地1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5家以上。
依据《若干举措》,数据方面,高水平建设辽宁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到2026年底,沈阳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新培育数据集20个以上, 大连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营业收入达到1200亿元以上;培育数智化转型优质服务商100家以上,培育垂直行业大模型80个以上,新增先进级及以上智能工厂80家以上。
依据《若干举措》,自然资源领域建立用地审核部门联动机制,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在金融领域,每年向金融机构推介项目100个以上,引导金融机构在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早期介入,共同参与融资方案设计;科技领域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按照不超过研发总投入30%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加快破解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
依据《若干举措》,融资方面,地方金融组织行政审批备案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减30%以上,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经营可持续前提下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深化“银税互动”,帮助企业“纳税信用”转为“融资信用”,加大税收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用能方面,对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当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需量电价按核定标准的90%执行,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若干举措》共八个部分,围绕自然资源要素、劳动力要素、 资本要素、技术要素、数据要素、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降低要素配置成本等重点领域提出22项任务措施,系统推进全省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下一步,对涉及跨地区、跨部门的重点改革事项,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李汉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