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6342期 >2026-10-20编印

牙膏功效有了“官方清单”
刊发日期:2026-10-20 作者:  语音阅读:

  美白抛光、分解牙石、牙釉新生……选购牙膏时,这些效果宣传语是否看得你眼花缭乱?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牙膏分类目录》,为牙膏功效分类和宣称划定了规范边界。

  据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司长李云峰介绍,按照我国现行法规,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但此前对功效分类、宣传标准等缺乏细化管理。国家药监局最新发布的《牙膏分类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此进行了补充。

  李云峰介绍,《目录》最重要的内容,是将牙膏功效划分为八大类别,分别为基础清洁类、防龋类、抑牙菌斑类、抗牙本质敏感类、减轻牙龈问题类、去渍美白类、抗牙石类和减轻口臭类。每类功效均对应明确的作用机理,产品须符合相应作用机理方可标注该类功效,不可随意标注。

  记者了解到,在此八类功效的基础上,《目录》根据不同功效的风险程度,设置了三级差异化管理规则。

  第一级为基础清洁类,是所有牙膏均应具备的基础功能,清洁牙齿、清新口气、减少牙垢、减少食物残渣残留等均属此类。对这类功效的管理最为严格,产品可使用的宣称用语仅限于《目录》明确列明的范围,企业不得自行增减或随意改动表述,从源头避免以花哨概念误导消费者。

  第二级为与口腔健康关联最紧密的四类功效,即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由于这类功效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口腔健康状态,管理要求也相应严格,产品的功效宣称用语必须与目录所列表述在语义和功效本质上相同或者相近。

  第三级为侧重日常护理改善的三类功效,包括去渍美白、抗牙石、减轻口臭。这类功效属于日常清洁护理的延伸,《目录》仅列出功效宣称用语的参考示例,企业可根据产品实际调整或增加宣称用语,在守住合规底线的同时兼顾市场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市场上涌现出不少标榜“械字号”“医用”等字样的所谓特效牙膏,它们往往打着“消炎止血”“修复牙洞”等旗号吸引消费者。武汉市中心医院口腔科副主任医师杨菁提醒,这些产品替代不了规范治疗。对此,《目录》明确划出一条红线,所有牙膏标签和宣传均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

  此外,《目录》还按使用人群作出区分,其中家长普遍关注的儿童牙膏更是设置了明确限制:12岁以下(含12岁)人群使用的牙膏,只能宣称基础清洁类和防龋类功效;12岁以上人群使用的牙膏,才可以宣称《目录》中全部功效。简单来说,如果儿童牙膏标注“美白”“抗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就不符合这份《目录》的要求。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预防口腔科副主任医师尹伟建议,“儿童建议选择儿童专用牙膏,成人牙膏中通常含有较多偏刺激性的成分。比如,薄荷、精油等,小孩往往不喜欢这些味道,甚至会觉得辣,久而久之可能对刷牙产生排斥。不管是什么功效的牙膏,都不推荐小孩使用成人版。”

  (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