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网络食品销售相关《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管控清单为直播电商、网店等网络食品销售划出风险“标尺”,标志着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从“底线防守”向“精准防控”深化。据介绍,针对食品直播电商平台企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入网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这三类主体分别制定的清单均立足于“识别、排查、处置、回头看”的风险闭环管理模式,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立即采取防控措施,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清单同时鼓励平台经营者之间共享黑名单信息,对严重违法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网络食品销售高速扩张背后存安全隐患
从直播间的网红零食到产地直发的生鲜果蔬,从外卖解决一日三餐到商超线上配送,各类线上食品消费场景都在持续拓展,线上购买食品几乎已经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用户规模和交易体量不断增长,食品流通效率提升的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便利。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6年上半年全国网上商品零售额同比上涨4.8%,网上服务零售额增长6.0%;吃类商品同比大涨16.8%,成为线上消费核心驱动力;即时零售成为活跃变量,市场规模在2024年达到781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0%,预计2026年突破万亿元,到2030年有机会达到2万亿元。
行业高速扩张的另一面,是各类监管盲区和风险隐患的持续凸显。网络食品销售链条长、主体多、变化快,风险点散落在各个环节。直播带货,主播和运营者流动性大、话术灵活;第三方平台连接商家和消费者,准入门槛一旦放松,问题食品就容易钻空子;入网企业把控进货和配送,任何一步掉链子都可能影响安全。
9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一批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典型案例。例如,北京市昌平区AI虚拟人直播带货虚假宣传普通食品具有保健功能案中,当事人在直播间利用AI虚拟人宣传该普通食品具备“有助于提高免疫力”等保健功效,存在误导消费者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本案系《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施行后,北京市查处的首个AI虚拟人直播带货虚假宣传普通食品具有保健功能的典型案件,明确了AI虚拟人并非虚假宣传的“挡箭牌”。再如,广东省深圳市万丹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普通食品治愈“三高”案中,当事人对商品功能、性能作出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导致多名老年消费者轻信产品治病功效,停用降压药物,出现脑出血等健康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5万元。本案系面向老年群体开展会议营销、虚构普通食品疗效、导致患者延误治疗出现健康问题的典型案例。
新规密集落地 从“管得住”迈向“管得好”
面对行业乱象,监管制度正在加速补位。2026年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密集出台三部专项规章:3月20日实施的《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填补带货环节监管空白;5月20日实施的《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规范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6月1日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平台提供者等责任与义务进行明确规定,细化了外卖平台全链条管理责任。
此次印发的网络食品销售相关《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将网络食品销售全链条拆解为最小工作单元,推动网络食品销售企业从“被动应付检查”到“主动防控风险”转变。三份清单各有侧重、互为支撑,力求“一张清单管到底,一个责任落到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重点强化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资质核验、直播行为动态监测、黑名单联合惩戒等要求。《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突出入网审查实质性审核、食品信息动态监测、自营业务区分标记等关键管控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入网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紧扣入网销售企业从“进货”到“配送”的全流程管控。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企业结合平台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状况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管控措施、合理确定管控频次、明确责任人员,不搞“一刀切”,切实把风险管控清单转化为企业日常管理的“施工图”和食品安全的“防护网”。
(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