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本企业北京尚雅文化传播发展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24WP823)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已丢失,申明作废)。
本企业投资人万小鹏、王钢、王晴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万小鹏、王钢、王晴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联系人:万小鹏,联系电话:13801163905。联系人:王晴,联系电话:13269047870。联系人:王钢,联系电话:18519809663。
公告
本企业北京瀚诚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348381350P)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潘玲玲)已丢失,申明作废。
本企业投资人潘玲玲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潘玲玲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出资人:潘玲玲,电话:18210097001)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6年7月22日上午10时,在委托方会议室公开拍卖大客车一辆,有意竞买者请于7月18日前持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竞买保证金3000元,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预展地点:阳城县北留镇。预展时间:2026年7月16日-17日。咨询电话13703561609。
晋城市金锤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
涉县娲皇宫管理中心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07月22日10时在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涉县娲皇宫管理中心房屋租赁权,租赁期限一年。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预展及报名时间:2026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21日16时止。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竞买报名。联系电话:15544881620。
河北中晟德信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5日
更正公告
本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刊登在《消费日报》的拍卖公告中,1、展示时间:2026年8月28日-29日(9:00-15:00时),应为1、展示时间:2026年9月28日-29日(9:00-15:00时);2、展示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清江浦区宏盛路1号。应为2、展示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宏盛路1号,特此公告。
江苏中庆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早上10时,在中拍平台对位于西宁市西关大街临街商铺总面积1088平方米商铺出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预展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1日。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做为本场拍卖会的指定网络竞价平台。凡参加竞拍者需自行在中拍平台实名注册网络拍卖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并缴纳竞买信誉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大写:伍万元整,于2026年7月21日17时前缴入本公司账户(名称:青海恒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西宁南川支行,账号:963013013000156085)并携相关证件至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未成交者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详情请至我公司查询。咨询电话:0971-6166766 18709781552李女士17697107907薛先生。查询网址: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作废声明
2024年9月24日,汉中中院裁定受理陕西子蓦恒鑫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24年10月9日,汉中市人民法院指定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担任陕西子蓦恒鑫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根据接管情况,管理人现声明全部未接管陕西子蓦恒鑫实业有限公司印鉴证照均予以作废。特此声明。
陕西子蓦恒鑫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年7月15日
作废声明
2024年10月16日,汉中中院裁定受理略阳县金正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担任略阳县金正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根据接管情况,管理人现声明除已接管合同专用章、营业执照副本等印鉴证照外,金正源公司其余印鉴证照均予以作废。特此声明。
略阳县金正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年7月15日
作废声明
2024年10月16日,汉中中院裁定受理汉中市天顺广告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同日指定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为汉中市天顺广告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根据接管情况,管理人现声明除已接管公章,法人章,合同章,发票章等印鉴证照外,天顺公司营业执照等其余印鉴证照均予以作废。特此声明。
汉中市天顺广告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年7月15日
关于郝力继承郝凤林、王庆芬不动产的公告
郝力申请继承郝凤林、王庆芬的不动产权,向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提供了申请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一、被继承人(遗赠人)郝凤林于2007年3月22日因疾病死亡。被继承人(遗赠人)王庆芬于2024年11月29日因疾病死亡。二、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共一户:坐落于中华路41幢01单元01层01013号,建筑面积50.8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字第6967号(如回迁安置选房单所示)。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郝力继承(受遗赠)。四、被继承人的父母均先于他们去世,除继承人郝力外,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五、经所有继承人证实,本人父母双方均无非婚生子女,无收养子女,出现任何法律责任,由所有继承人承担。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地址:政务服务中心B座一楼。电话:5051825。)
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3日
关于桑桂英继承宝志中不动产的公告
桑桂英申请继承宝志中的不动产权,向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提供了申请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一、被继承人(遗赠人)宝志中于2019年9月生日因疾病死亡。二、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共一户,坐落于青年路41幢01单元01层01011号,建筑面积48.8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辽2019北票市不动产权第1900800号(如回迁安置选房单所示)。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桑桂英继承(受遗赠)。四、除继承人桑桂英外,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五、经所有继承人证实,本人父母双方均无非婚生子女,无收养子女,出现任何法律责任,由所有继承人承担。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地址:政务服务中心B座一楼。电话:5051825。)
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3日
关于李宁、于可鑫继承于凤祥不动产的公告
李宁、于可鑫申请继承于凤祥的不动产权,向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提供了申请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一、被继承人(遗赠人)于凤祥于2023年11月12日因疾病死亡。二、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共一户,坐落于北塔子翟家营村一组,建筑面积245.8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北房权证2012字第012502836号(如回迁安置选房单所示)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李宁、于可鑫继承(受遗赠)。四、除继承人李宁、于可鑫外,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五、经所有继承人证实,本人父母双方均无非婚生子女,无收养子女,出现任何法律责任,由所有继承人承担。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地址:政务服务中心B座一楼。电话:5051825。)
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3日
关于王振荣继承郑凤军不动产的公告
王振荣申请继承郑凤军的不动产权,向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提供了申请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一、被继承人(遗赠人)郑凤军于2026年3月26日因疾病死亡。二、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共二户,坐落于黄河路金河小区34幢01单元05层01052号,建筑面积59.7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私房权证北字第7100797号(如回迁安置选房单所示)。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王振荣继承(受遗赠)。四、除继承人王振荣外,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五、经所有继承人证实,本人父母双方均无非婚生子女,无收养子女,出现任何法律责任,由所有继承人承担。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地址:政务服务中心B座一楼。电话:5051825。)
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3日
遗失声明:清徐县银宇养殖场(注册号:140121608001804)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香格里拉市噶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公章,编码:5334002003391,声明作废。
登报电话:1308079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