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热点总第6237期 >2026-05-15编印

热点事件之一:
市场监管总局对7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作出行政处罚
刊发日期:2026-05-15 作者:  语音阅读:

【事件概况】

4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饿了么,现淘宝闪购)、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抖音)、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天猫)等7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7家电商平台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并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7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

    案件源于2025年8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查获的甜颜情书蛋糕店——该店宣称全国连锁378家店铺,线下竟无一家实体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大量伪造。经全国抽调执法人员深挖,查实7家平台上运营的“幽灵店铺”多达67604家,转单总数超360万单,订单金额超1亿元。消费者花费252元预订的蛋糕,经层层转包后,实际制作者仅以不足80元竞得,动物奶油被替换为植物奶油,新鲜草莓被换成水果罐头,食品安全形同虚设。

该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截至5月12日,该话题网络信息量达30余万条,短视频平台和客户端成为热度最高的媒体渠道,媒体报道和网友评论主要围绕“市场监管总局、罚单、幽灵外卖、巨额”等关键词展开。


【媒体视角】

视角一:新华网、中新网等多家媒体报道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出的惩治“幽灵外卖”巨额罚单的事件,拼多多、京东、抖音等7家电商平台相继回应,表示诚恳接受处罚,并落实整改。

    视角二:有媒体分析指出,此次监管按“一店一处罚,累积计算”的追责模式,打消了企业“挟流量欺客,倚规模轻法”的侥幸心理,实现了违法行为规模与处罚数额的真正挂钩。同时坚持“违法企业和负责人并罚”的“双罚制”,倒逼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行内部监督义务。

视角三:有媒体将报道聚焦即将于6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强调新规要求外卖平台对外卖商家进行“实地核查”,不能仅做形式审查;网店名称必须与实体招牌一致;无堂食商家须标注“无堂食”标识;倡导“互联网+明厨亮灶”。


【网民观点】

@陈小邪:罚单是开了,但关键看执行。以前也罚过,过段时间又死灰复燃。希望这次真的能落实到位,别让平台交完罚款继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幸运橘子糖:作为外卖骑手,哪条街哪个小区有什么店我最清楚,有些店地址根本对不上,卫生差得不行。

@声音:这种幽灵外卖都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必须重罚。


【事件延伸】

35.97亿元,这是市场监管总局对7家电商平台开出的史上最大罚单,也是一记振聋发聩的警钟。67604家“幽灵店铺”、360万单违规转单、消费者花252元买的蛋糕实际制作者售卖价格不足80元——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是平台长期“只赚钱不守门”的系统性失责,是消费者被蒙在鼓里的知情权与健康权的双重缺失。

问题出在哪里?首先,平台审核形同虚设。食品经营许可证伪造、门店照片PS、实体地址造假,平台却“上传证件即可通过”,甚至无证也让入驻。这种闭着眼睛审核的做法,等于亲手把“定时炸弹”送上消费者的餐桌。并且,转单链条刻意遮蔽。订单经平台抽佣后一键转发至转单平台,价低者得,制作端被迫极限压缩成本,植物奶油冒充动物奶油、水果罐头替代新鲜草莓,食品安全底线荡然无存。更重要的是,违法成本与收益严重倒挂。过去“打包封顶”式的处罚让平台有恃无恐,35.97亿元罚单虽是历史最大,但相较于平台万亿级营收仍需形成持续震慑。

对此,笔者提出三条建议:其一,严格落实一店一罚、穿透追责。新规要求平台对商家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并与省级数据核验比对,必须做到“看证更核实”,杜绝形式审查。对违法企业和负责人实行“双罚制”,让决策者真正感到“肉疼”。其二,全链条透明化。倡导“互联网+明厨亮灶”,无堂食商家必须标注“无堂食”标识,消费者可通过App实时查看后厨,让阳光成为最好的消毒剂。其三,激活社会共治。推广上海等地骑手举报奖励机制,最高奖励50万元,同时在“随申办”等平台上线餐饮脸谱查询和一键举报功能,让每一位消费者、每一位骑手都成为食品安全的“哨兵”。

  (坤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