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 郑红梅 □ 申 军)5月18日,在海南省三亚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协同立法新闻发布会上,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就海南省四市县协同立法相关情况作介绍,并回应本报记者关于立法对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影响的提问,明确四部相关规定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
王晓表示,当前海南正处于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夯基垒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夯实法治基础、深化制度集成创新、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是护航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三亚经济圈作为海南自贸港“三极一带一区”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三亚经济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打造世界级区域旅游品牌的部署要求,深化三亚经济圈旅游一体化发展势在必行。
此次三亚经济圈四市县旅游领域区域协同立法,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探索区域协同立法改革部署及海南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相关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对标修改后的立法法和《海南省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关于区域协同立法规定的生动实践,对加快三亚经济圈一体化进程、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局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长远价值。
针对关于“四市县协同立法对旅游市场经营主体的实际影响和变化”的提问,王晓表示,本次立法围绕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核心,聚焦职责界定、失信管理、惩戒实施、信用修复、区域协同等关键环节,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在职责分工方面,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认定、信息公示等全流程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厘清工作边界;在认定公示方面,细化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规范认定程序和公示要求,保障相关主体合法权益;在惩戒措施方面,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重点监管、限制政务便利等举措,形成多方联动的失信约束格局;在信用修复方面,明确修复条件和流程,完善异议申诉、行政复议等权利救济途径;在区域协同方面,要求四市县相关部门共享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生态。
据悉,该立法是海南省设区的市与自治县开展协同立法的重要实践,旨在打破区域监管壁垒,对规范三亚经济圈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区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