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超打折标签有硕大的“全场5折”,但凑近才能看到小字,“仅限新人”“部分商品”或“起”;网上购买化妆品常见“买一赠一”,但放大图片会发现赠品往往是非同款的试用装,甚至点进购买链接才看到赠品是美妆蛋或其他配件;商品页面写着“会员免费领取”,但“需满足特定消费金额”等条件……这些看似优惠,实则需要消费者做好“解谜”准备,和广告“斗智斗勇”的场景将迎来转变。
3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对相关广告乱象开展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工作。这份通知直指当前广告市场中存在的“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萝卜坑式引证”等顽疾,释放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误导性广告、维护市场秩序的强烈信号。
当前广告市场中的“文字游戏”随处可见。一些经营者在广告中着力突出商品卖点,却将不利信息隐藏在难以辨识的角落。“误导性大小字”广告已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隐形杀手。在手机、电脑、汽车等技术复杂产品领域,这种现象尤为突出。有媒体曾报道,手机产品标榜“逆光之王”的高光宣传下,藏着“逆光之王是产品设计目标”的小字注解。这种“头大身小”的广告设计,本质上是在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消费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更值得警惕的是“萝卜坑式引证”现象。部分广告主刻意量身定制调研范围,将地域限定在某一区域、将样本限定在特定群体,然后宣称“销量第一”“市场领先”。据报道,某连锁快餐店的宣传招牌上,一款招牌的酸辣粉图片周边,标注着显眼的“中国酸辣粉销量第一”,但其底部的小字对此解释道:数据来源为某咨询公司,按照2023年中国内地线下渠道连锁餐厅酸辣粉销量计算,该品牌位列第一。这种精心设计的统计陷阱,让消费者误以为产品的市场地位远高于实际情况,严重扭曲了市场竞争秩序。
此次通知确定了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广告、依法查处未显著标明提示性用语的广告、依法查处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加强引证广告监管、强化广告主自证广告内容监管、强化对主要广告发布媒介监管等六方面重点任务,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随意宣称第一、首创、最佳”“萝卜坑式引证”以及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信息等营销乱象的清理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广告违法行为,引导广告活动各方经营者主动摈弃“文字游戏”式广告。
当然,整治广告乱象,既需要监管部门重拳出击,也需要各方主体共同参与。互联网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处置误导性广告信息;广告设施运营管理单位要严格审核,主动拒绝为误导性广告提供发布服务;广告制作单位要在设计过程中确保提示性用语的显著性;市场调研服务机构要科学合法开展业务,避免为虚假宣传提供“科学背书”。
广告的初衷是帮助消费者了解商品,真实是广告不可逾越的生命线。此次整治工作既是对“文字游戏”式广告的有力打击,也是对诚信经营的市场主体的有效保护。期待通过半年时间的集中整治,能够让广告回归真实的本源,让消费者能明明白白地购物,共同营造清朗的广告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