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6105期 >2025-10-29编印

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5-10-29 作者:  语音阅读:

  拍卖公告

  兹定于2025年11月12日10时起至2025年11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竞价:杭州市西湖区山北路(村口南路-八角南路)(一期)及南侧边坡治理工程拟开挖所涉矿产资源。经储量估算,标的含石方(灰岩)1810m3,即4905吨。竞价起始价:129001元,竞价保证金:5万元。咨询及展示报名:即日起即可登录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西湖区互联网资产交易中心(http://zc-paimai.taobao.com/--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上传资料及交纳相应保证金进行报名。咨询电话:13336053702。

  浙江永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11月6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天津市蓟州区武定街南侧津围公路东侧部分房产(D10商铺)承租权”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标的已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3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在挂牌期间内,竞买人须按照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同时与我公司联系咨询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详见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披露时间与地点。拍卖咨询登记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止(节假日除外)。咨询登记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48号。咨询电话:13110059913。

  天津瀚德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江人社监催字【2025】18-3号

  江油市伦海体育场管理有限公司:我局于2025年3月20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江人社监处决【2025】3-2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支付胡子豪13425元工资。如对本催告书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又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5年10月29日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江人社监催字【2025】18-1号

  江油市伦海体育场管理有限公司:我局于2025年3月20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江人社监处决【2025】3-1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支付王帅11705元工资。如对本催告书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又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5年10月29日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江人社监催字【2025】18-2号

  江油市伦海体育场管理有限公司:我局于2025年3月20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江人社监处决【2025】3-4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支付王茜9093元工资。如对本催告书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又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5年10月29日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江人社监催字【2025】18-4号

  江油市伦海体育场管理有限公司:我局于2025年3月20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江人社处理决【2025】3-3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支付李鑫颖3000元工资。如对本催告书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又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5年10月29日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江人社监催字【2025】17号

  江油市伦海体育场管理有限公司:我局于2025年3月20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江人社监罚决【2025】4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1、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2、缴纳每日3%加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仠元整。(缴纳方式:持处罚决定书到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股315室开具非税缴款通知书,将非税缴款通知书交付银行完成转帐缴款)。如对本催告书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又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5年10月29日

  邯山区好里朴摄影店:本委受理程丹妮、付瑞彩、牛保涵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邯山劳人仲案【2025】第324号)。因通过其他方式送达未果,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规则》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12月16日上午9时在本委(河北省邯郸市陵园路58号邯山区政府机关西院)开庭审理此案。请携带单位法人资料和案件相关证据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邯郸市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邯山区好里朴摄影店:本委受理张梦波、高向钊、田怡慧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邯山劳人仲案【2025】第353号)。因通过其他方式送达未果,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规则》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12月16日上午9时在本委(河北省邯郸市陵园路58号邯山区政府机关西院)开庭审理此案。请携带单位法人资料和案件相关证据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邯郸市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寻找离职职工启事

  王海艳,女,身份证号:220181198601045548。刘慧,女,身份证号:22018119780514392X。李月,女,身份证号:220181198812037126。高杨,女,身份证号:22018119830409022X。以上四人原在长春市九台区中医院工作,现因单位补缴社保,多次联系未果,如有本人或知情者见告,请本人务必在15日内联系本单位人事部门,逾期未办理者,由此产生的社保待遇相关问题由本人自行承担。人事部门联系电话:13844132513。

  长春市九台区中医院

  2025年10月24日

  通知

  日照翱翔物流有限公司(2025)日翱临股决1号2025年临时股东会第一次会议由秦泗亮主持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做出如下决议:决议1:审查股东李存次出资义务履行情况及股东资格事宜,催告股东李存次限期履行出资义务并由股东李存次说明情况,股东李存次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违约行为及追究其法律责任。决议2:辞退职工刘大伟。决议3:日照翱翔物流有限公司农商行贷款利息垫付,对垫付利息进行追偿。决议4:解决日照翱翔物流有限公司员工拖欠工资问题及劳动仲裁事项。决议5:前员工王倩女士工作期间账册未移交启动对王倩的追责程序。本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25日

  关于刘健东继承薛忠英不动产的公告

  刘健东申请继承薛忠英的不动产权,向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提供了申请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一、被继承人(遗赠人)薛忠英于2023年10月12日因疾病死亡。二、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共一户,坐落于中华路二段22 幢 03 单元06层03061号,建筑面积99.25 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辽2017北票市不动产权第0003165号(如回迁安置选房单所示)。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刘健东继承(受遗赠)。四、除继承人刘健东外,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五、经所有继承人证实,本人父母双方均无非婚生子女,无收养子女,出现任何法律责任,由所有继承人承担。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地址:政务服务中心B座一楼。电话:5051825。

  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4日

  减资公告

  杭锦旗军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5MACHA1749T),经股东会决议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整减至人民币10万元整,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或要求债务担保,特此公告。

  遗失声明:云南升之源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2MA6PRRDE9Y)遗失财务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个旧市庄户汽车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1683681940M)遗失财务章、法人章(王荣芳)各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陆川县强金投资有限公司遗失公章:4509221022120、财务章:4509221022121、法人章(陈广东印):4509221022123,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久治县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326250591251588)遗失法人章(美朵吉印),编码:632625100255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贵州省黔西县众源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2MAAJYKX10R)遗失法人章(罗剑):5205221065440,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临夏市西关街西北牛食品销售店(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2901MAEAHLJ61X,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柳林县鼎林商务快捷酒店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印章编码:1411253015814,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安达市晟丽个体运输户 (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1281MAEFYP2X2R,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忻州网信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005953270288)遗失公章:140902200011271,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天津创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77NAF0B)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江西永源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MA35YA4R6T)遗失公章壹枚,备案号:3607241000171,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贵州千万佳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5205221066854,声明作废。

  登报电话:1308079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