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 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出在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前提下,采取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加强价格监管、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等措施,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是以价格机制的正常发挥为前提的,价格机制的正常发挥又是以价格良性竞争为条件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当前,我国部分产业出现无序竞争现象,可能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对行业发展、产品创新、质量安全等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娄宇称,“一些企业为了抢市场、扩规模,‘一哄而上’拼价格,这背后潜藏着企业过度竞争甚至滑向无序竞争的风险。必须加强治理,推动更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为治理无序竞争问题,《公告》提出了多项治理举措。其中,对价格无序竞争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行业协会等有关机构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可以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
“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能够为经营者合理定价提供参考。经营者可以结合自身成本和行业平均成本,优化定价策略,合理制定价格,规范价格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同时,经营者可以了解全行业状况,进一步优化生产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此外,通过对比行业平均成本和市场价格,能够更加准确地监测、评估行业竞争状况,为宏观调控提供参考。
对价格无序竞争的经营者,《公告》提出三方面监管措施。一是提醒告诫。对涉嫌价格无序竞争的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要求其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守价格竞争底线。二是监管执法。对提醒告诫后仍未规范价格行为的经营者予以重点关注,必要时开展成本调查、价格监督检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予以查处。三是失信惩戒。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据悉,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强化事前引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重点企业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宗 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