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会展总第6010期 >2025-06-10编印

福建厦门出台扶持办法进一步促进会展业发展
刊发日期:2025-06-10 作者:  语音阅读:

  为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会展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建设“国际会展名城”,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发布《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办法》。

  据悉,《扶持办法》围绕展览项目、会议项目、“产业+会展”、会展主体、会展人才等方面给予真金白银奖补,提升厦门市会展业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

  其中,为鼓励展览项目做大做强,加强会展与产业深度融合,以会展助推产业协同发展,支持会展企业聚焦厦门和周边地区的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培育和壮大符合厦门“4+4+6”产业布局的专业展会、特色展会。对在厦门举办1万平方米(含)以上、展期不少于3天的经贸类专业展览会给予奖补;对在厦门举办2万平方米(含)以上、展期不少于3天的消费类展会给予奖补。

  此外,立足厦门市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积极支持国际性会议和影响力强、带动性大的高能级重大会议落地举办。同时,支持会展企业发展壮大,大力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水平高、核心竞争力强的骨干会展企业。发挥会展场馆招展引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会展场馆竞争力。对年度新引进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展览项目(过往3年/届内未在厦举办),每场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10万平方米以上(含)展览项目,每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针对会展人才短缺的问题,厦门市对企业派员参加符合条件的会展业务培训费用给予补助,补助比例最高40%,同一企业年度培训支持资金不超过30万元,单个项目支出金额不少于1万元。

  (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