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966期 >2025-04-02编印

别让新型支付模式成为消费陷阱
刊发日期:2025-04-02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其在培训机构“先学后付”的承诺下,没仔细查看合同内容就签订了贷款协议,但协议内容与培训机构当初承诺不符,她也因此背上了“消费贷”。

  什么是“先学后付”?这与当下流行的一种新兴消费模式“先用后付”相似,允许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先享受体验,在约定时间内付款,通常免收利息。如今,“先学后付”类模式已渗透至线下职业培训、美容健身、宠物饲养,乃至出行打车、外卖订餐、共享充电宝租赁等。

  对于囊中羞涩的人来说,“先学后付”其实是一种有针对性的营销模式,确实很贴心、很方便。然而,无论是何种商业模式,都必须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部分商家宣称“低投入、高回报”等,说得天花乱坠,同时又对利率、还款周期等关键信息避而不谈,刻意淡化“先学后付”的贷款本质,让学习者不知不觉背上了“消费贷”。

  这个时候,若是想终止合同,就需要支付不菲的各种款项;若是不能如愿还钱,则可能被第三方机构滥用隐私信息暴力催收。如此泼皮套路、流氓作风,不仅会给消费者,尤其是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使之困在“消费贷”里难以脱身,也会损害正常的金融秩序、市场秩序。对此绝不能姑息迁就。

  前不久,中国消费者协会在《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点名警示了“先学后付”的风险,指出其存在诱导消费、信息隐瞒、解约困难等问题,甚至可能成为新型“消费贷”陷阱。对此,必须果断出手,斩断这些伸向消费者的“黑手”。

  一方面,商家以“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为幌子,引诱学员到小额贷款平台办理分期贷款,已经涉嫌虚假宣传以及消费欺诈。对此,有关方面应有针对性地将此类宣传纳入监管执法。特别是相关平台要负起责任,既要强化贷款资质审核,规范贷款合同条款,加强贷后资金监控,也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打击虚假夸大宣传。

  事实上,很多时候,涉及贷款有很严格的监管程序,可为什么仍有漏网之鱼存在?这表明,某些金融机构与其他机构可能存在利益勾兑,这也应该成为审核彻查的一个重点。

  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而言,还是要增强理性辨别的能力,不要动辄就被机构“边学边赚钱”“高薪零门槛”等话术欺骗,也不要在陌生网络平台注册信息。尤其是在涉及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时,一定要多一个心眼。学校、社会等也可以基于这些消费群体的特点,多一些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使之能够尽可能免于被“套路”。

  不管是社会层面促进消费,还是个人层面提高学识能力,付费学习的存在总归不是坏事,这也是教育类消费一直蓬勃增长的原因。但在这之前,需要有关部门做好防护网、避风墙,把监管和服务做到实处。            (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