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959期 >2025-03-24编印

山西省ODR单位增至5481家
进一步提升在线消费纠纷化解能力
刊发日期:2025-03-24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刘自昌)3月13日,记者从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山西省新发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ODR)单位340家,解决消费纠纷3254件。截至目前,山西省已累计发展ODR单位5481家,和解消费纠纷6342件。

  据山西省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主任张国胜介绍,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系统是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现消费纠纷和解的有效手段,是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企业加入ODR并主动通过线上绿色通道及时将消费纠纷最大程度化解在源头,可以起到赢得消费者称赞、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缩短投诉解决时间、减少处理环节、降低维权成本的作用;同时,企业投诉信息还免于被公示。

  从2022年开始,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为了将更多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减轻消费者维权成本,锚定“源头减量”目标,结合ODR发展特点,大力推进ODR单位建设,每月根据全省消费者投诉数据统计,列出被投诉较多的经营者名单,动员其主动入驻全国12315平台成为ODR单位,从源头加强与消费者和解。

  “我们一直致力于完善ODR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出台考核评价指标,督促其建立健全处理机制、工作制度,加强对ODR单位的评价,不断提升其在线纠纷化解能力。”张国胜表示。

  据悉,今年2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强化消费纠纷源头解决,要推动平台型、总部型、连锁型等大型企业健全消费纠纷解决体系,引导其积极加入ODR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

  下一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将牢牢把握“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工作着力点,紧紧围绕“强化维权促消费”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强化消费纠纷源头治理,推动ODR机制向更前端延伸,鼓励被投诉多的经营者主动成为ODR单位,提升源头解决效率,不断推动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