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928期 >2025-02-07编印

陕西省印发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
构建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监管网络
刊发日期:2025-02-07 作者:  语音阅读: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陕西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陕西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工作制度体系,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

  《管理办法》要求,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建立完善的召回工作体系、组织培训及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方式,确保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顺利进行,并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提供技术保障。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收集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对召回实施情况进行严格监督。专业技术机构分别承担信息收集与系统运维、技术鉴定与效果评估等工作。生产者若发现消费品存在缺陷,要立即实施召回,并承担消费者因消费品被召回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其他经营者要建立健全信息核实处理制度,对发现的严重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缺陷消费品信息收集包括市场抽检、监督抽查、消费者投诉、网络舆情、媒体报道等多种渠道,医院、学校、商场等场所反馈的信息也被纳入其中。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局长张颖表示,《管理办法》明确了省、市、县(区)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的职责,构建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监管网络;压实生产者主体责任,从源头督促其严控产品质量、主动监测隐患,将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并提升产品质量,营造良好的消费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