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901期 >2024-12-23编印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航空运输管理学院副教授许凌洁:选座费属于自主定价范畴 但仍需保障乘客自由选择权
刊发日期:2024-12-23 作者:  语音阅读:

  选座费孕育于航空运输特点之中,诞生于航空乘客消费个性需求与航空运输市场的成熟之下。航空公司推出付费选座的决策依据是在遵守航空运输安全规范的基础上,适当让渡座位的分配权给乘客,让乘客付费获得座位优先选定权,属于一种增值服务,乘客为享受此优先权的购买服务而支付服务费。

  选座费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应属于经营者自主定价的范畴,该价格应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决定,但这并不等于经营者可以随意定价。其应参照价格法中有关定价原则、定价依据、价格、行为的规定,同时也必须遵守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最核心的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的规定。航空公司有必要告知乘客选座费的性质和内容、选座费发票开具、选座行为与运输合同关系、选座限制等,从而进一步保障乘客自由选择权,包括选座与不选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