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0月底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点》)以来,各省市都稳步推进“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工作,以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行业发展。
12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食品评审中心(以下简称“食品评审中心”)针对近期“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存在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并上线了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变更注册申请(“双无”换证)模块,多维度确保换证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针对“双无”保健食品换证范围及申请类别问题,食品评审中心表示,根据《审查要点》,“双无”保健食品换证申请类别是变更注册申请。过渡期内,对于在产在售的“双无”国产产品,注册人按照要求提出换证申请;对于在产在售“双无”进口产品,相关材料符合《审查要点》的,注册人按照要求直接提出换证申请,审评机构根据换证审查需要,可以组织开展境外现场核查。此外,对于跨省委托生产的产品,应当由核发生产许可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具产品换证意见。
关于“双无”保健食品转让技术等问题,食品评审中心表示,《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服务指南(2016年版)》中规定,拟申请转让技术,如该产品正在办理其他注册事项的,在完成相关注册事项前,暂不受理该产品转让技术事项申请。正在办理转让技术注册事项的,注册申请人可同时提出变更或延续注册申请,但变更或延续注册申请受理的同时,转让技术注册申请终止办理。而《审查要点》中明确,“双无”换证属于变更注册申请。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双无”保健食品换证申请涉及省级局核实实际生产的配方、工艺、产品技术要求,并可能调整产品名称、配方、功能、技术要求等内容,而转让技术申请涉及证书持有人的变化和转受让双方的权益,从以往工作经验看,极易产生纠纷。因此食品评审中心建议申请人在完成“双无”换证后,再申请转让技术。
此外,为配合《审查要点》的实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变更注册申请(“双无”换证)模块已于12月9日上线运行,注册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端)提出“双无”保健食品换证申请,让企业换证更加高效便捷。
(中国食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