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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佟 强)新市民是城市发展的未来和希望,解决好新市民和新就业人群的住房问题是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近年来,黑龙江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全力推动解决新市民实现“住有所居”,帮助新就业人群解决阶段性住房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黑龙江省针对各类人群住房保障需求,逐步建立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公寓)等多种房源供给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十四五”期间,聚焦新市民、新就业等群体的住房租赁需求堵点、痛点和难点,黑龙江省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万套,目前通过新建、改造、转化等模式已筹集房源2.7万套,其中重点支持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哈一机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益海嘉里农业园区、各级组织部门人才公寓等项目建设,让更多新市民、新就业人群实现“安居梦”。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东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住建厅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抓实新市民、新就业人群住房保障基础上,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覆盖范围,指导地市按照“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原则,合理加大配租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给,进一步满足各类群体多样化、多元化住房需求,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群众住得更安心、更舒心、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