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868期 >2024-11-06编印

不明链接跳转导致消费?
“一键关闭”能否治住“乱跳转”
刊发日期:2024-11-06 作者:  语音阅读:

  随着大促常态化和“双11”促销机制的繁复程度增加,“双11”这场狂欢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也在逐年下降,但“双11”的周期仍在被拉长,宣传营销的力度也同步增加,除了街头的广告牌、电视机里的插播广告外,躲也躲不掉的APP跳转广告引得消费者怨声载道。

  近期,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收到不少消费者反映不明链接跳转导致相关消费问题,包括:付款跳转链接与跳转后付款内容不同;链接点击后强制跳转到广告链接,甚至多次跳转无法回到初始页面;在特殊场景植入无关链接,影响消费者体验;链接对个人信息进行过度索取。为此,中消协11月1日发布消费提示,敦促经营者切实落实广告“一键关闭”,不得无底线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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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转广告屡禁不止

  谈及“双11”广告,有消费者吐槽,“第一个发明跳转广告的人可真是天才,打引号的那种。这种广告简直防不胜防,我明明已经很小心地点击跳过或者关闭广告了,但它还是能精准识别到我的小小震动,然后跳转到另一个APP。”

  记者注意到,在黑猫投诉平台上,“跳转广告”有关投诉超2000条,涉及APP包括音乐类、地图类、视频类、学习类等。10月31日,有网友投诉称,临近“双11”,不管使用什么APP都会疯狂自动跳转到一些购物平台,手机只要稍微动一下就会跳转。

  “条条道路通电商”“互联网的尽头,是‘摇一摇’跳转到购物平台”……此前就有媒体报道,在今年年中购物节,各电商平台以各种方式吸引消费者登录,可消费者打开电商APP的原因,却可能不是买东西,而是遭遇其他APP广告页面的强行跳转。此外,还有消费者表示,有的跳转广告还链接到会员充值、APP下载等界面。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现家里老人的手机上莫名多出几个新APP,都是跳转广告自动下载的。

  早在2014年,国家有关部门就启动“整治网络弹窗”专项行动。2021年,国家多个部门对跳转广告出台多项规定。2023年,工信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提出多方面要求,包括治理规范“乱跳转”行为。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严厉禁止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或须经两次以上点击才能关闭广告等情况。

  随着《办法》的出台,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加大对互联网广告乱象清理整治力度,许多商家不再采取粗放手段进行网络营销,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好转。但媒体调查发现,相关部门虽已治理多年,跳转广告依旧存在一些乱象,而且花样翻新。

  遏制不明链接跳转要靠多元治理

  某些应用软件的不明链接跳转的技术路径不同,侵权的路径却大同小异。其中有弹窗提示消费者付费提升音画品质等服务质量,点击后却显示更高价位套餐或续费会员,或弹窗提示低价的内容点击付费链接后,页面却以较小字体勾选了“将以正常价格自动续费”;还有打开链接后没有关闭选项按钮需要计时才能关闭,并反复跳转到购物或返现等无关页面、强制要求观看视频广告并弹出与本次支付无关链接……

  针对这类情况,中消协认为,消费者应当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以及正常使用网络的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平台经营者不应强制弹出与消费者意图不符的链接,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网络,或无底线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网络使用权益,还可能涉嫌滥用消费者个人信息,限制消费者的自由选择和视野。因此,经营者应切实落实广告“一键关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当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中消协建议,首先,经营者应重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应因追求经济利益而滥用大数据进行非法分析,而应自查整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法律规定,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其次,监管部门应采取多元化的治理措施,建立科学的管控机制,加强监管力度,并通过红黑榜单模式激励和施压经营者,同时提升科技管理能力,主动捕捉和整治不明链接问题。

  此外,中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面对不明链接时要提高警惕,尽量不点击链接,在不小心误触或被强制弹出不明链接后,仔细甄别跳转后的信息内容,不要盲目进行操作,可以直接将软件进行关闭。              (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