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物资设备、车辆拍卖公告
10月15日上午10时,在许昌市五一路南段许昌烟机老厂区三楼会议室,公开拍卖报废物资设备一批、车辆两台,详见评估报告。10月11日、12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有意者携带有效证件,交纳竞买保证金2万元报名,如不成交,无息退回。报名截止到10月14日17时,以保证金到账为准。咨询电话:13733605555监督电话:0374-3178755。
河南天瑞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7日
安峻志、长春市小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宽宽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提交答辩状的期间截至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1月19日9时在河南省杞县柿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刘万里:本院受理原告于参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221民初561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福建中闽航空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刘瑶冰与被申请人福建中闽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榕劳人仲案字〔2024〕第1135-1号、榕劳人仲案字〔2024〕第1135-2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决事项为: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人民币5635.25元。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你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事项为: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6月19日期间的工资合计人民币25402.26元。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本委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5楼;联系电话:0591-83305716。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遗失声明
商丘市睢阳区金桥街道办事处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114030010152,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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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香烨商贸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陈烨):15052510006556,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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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宜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03MA7GG3GQ41)遗失法人章(黄文波印):5206038814018,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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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万宝镇月东饲料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20183MA14NH9957)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贵州宙晖商务有限公司遗失单位专用章,编码:5205236005520、财务专用章,编码:5205236005521、发票专用章,编码:5205236005523、法人专用章,编码:5205236005522,声明作废。
登报电话:1308079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