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843期 >2024-09-25编印

对预付费资金的监管须进一步加强
刊发日期:2024-09-25 作者:  语音阅读:

预付费是不少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用的一种模式,然而近些年,不时有培训机构突然倒闭而无法给消费者退预付款的情况发生,消费者维权往往十分艰难,由此引发的争端不时见诸媒体。培训机构开设预付资金监管账户是有据可依的。2021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预收费监管,并对预收费银行托管、设立风险保证金等作出规定。彼时,人们对这一规定的落实充满期待,但如今看来,监管账户并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

报道中,一位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说,对于预付费资金监管,“相关部门和企业持观望态度”。既然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何不积极落实而选择“观望”?

这当中的主要问题,恐怕还是关于预付费这种消费模式的规定比较细碎零散且不够具体、明确。对预付式收费模式的资金监管,可以追溯到2012年商务部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这一办法明确的适用范围是,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2021年北京出台了《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2023年出台了《北京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及预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后者明确“预付卡涉及的行业为零售业、餐饮业和居民服务业”。上海、江苏等少数地方也出台了有关预付卡的管理规定和办法,但在适用范围上存在不同,落实力度和效果也存在差异。前述提到的教育部等六部门所发的通知,面向的是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校外培训机构,其他培训机构就不在其适用范围之内。

同时,这中间可能存在多头治理的问题。从现有相关规定来看,对于监管工作,有的地方是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有的地方是商务部门牵头,而采用预付费收费模式的行业可能涵盖教育、文旅、体育等众多领域,这样的局面难免影响监管的力度和成效。

强化包括培训行业在内的预付费资金监管非一日之功,也并非仅靠单个部门就能完成。一方面是在完善相关法规规定上继续用力,另一方面是在多部门协同监管上持续探索。有业内专家提出,可以建立统一的预付费监管平台,方便消费者在该平台查询培训机构的资金托管信息,平台也要对存在经营异常的机构及时发出预警提示信息,帮助消费者规避风险。

对于培训机构来说,预付式收费能够让其有更充足的资金维持正常运营;对于消费者来说,培训机构在实施预付式收费的同时,常会有配套的让利优惠等措施,比如赠课、打折、送礼品等。所以,对于预付费式收费不必也不应一棒子打死,还是要努力在加强、完善监管上做文章,让制度“显灵”而非“失灵”,让人们消费起来更放心、更舒心,也让相关行业的发展更健康有序,更可持续。     (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