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东兴、李东委:本院受理原告朱金山与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冀1082民初33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段甲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债权申报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的申请,作出(2024)冀1028民特4号判决书,指定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何建英遗产管理人(何建英,男,回族,1939年3月8日出生,2023年3月1日被发现死亡,生前户籍住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大安西街231号党校宿舍301号,身份证号为132822193903081216)。现为明确何建英生前是否存在债权债务,特公告如下:一、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冀1028民特4号判决书,已发布了担任何建英遗产管理人的公告。二、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债权申报。债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即何建英)享有的债权。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未到期的债权,在债务人死亡时视为债权到期;2.附利息的债权,自债务人死亡时起停止计息;3.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7.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9.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可予以申报。三、如在申报期内未提交债权申报材料,遗产管理人将在分配何建英遗产时不再予以考虑。申报债权的各项事宜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委托河北新新律师事务所办理,经办人:马楠,地址为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西街171号河北新新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3933920460,请债权人与经办人联系申报事宜。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5日
遗失声明
五大连池市元青山林场遗失公章:2311820100034、财务章:2311820003430、法人章(丁健林):2311822001298,声明作废。
登报电话:1308079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