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826期 >2024-08-29编印

商家违规销售需承担行政和民事责任
刊发日期:2024-08-29 作者:  语音阅读:

海南大兴天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表示,《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第23条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盲盒有明确规定,即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当依法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盲盒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购买盲盒需取得相关监护人同意。盲盒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在解决未成年人消费争议方面提供便利。

结合《民法典》规定,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其所进行的民事行为无效。若商家向未满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出售商品,除可能会被行政主管机关追究责任外,或因民事行为无效而承担返还货款等民事责任。同时,《民法典》规定,已满8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若超出其认知对外进行民事活动的,应当获得其监护人的同意。“作为家长,在日常生活中也要管好孩子,培养其正确的消费观念。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的工作中则要加强管理。”刘鹏说。   (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