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825期 >2024-08-28编印

第一批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公布
中国自行车协会:将进一步对行业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刊发日期:2024-08-28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史晓菲) 8月22日,工信部公布第一批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台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浙江雅迪机车有限公司、重庆雅迪科技有限公司6家企业上榜。中国自行车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公布的名单以及《规范条件》看,上榜企业为行业示范起到引领作用。

今年5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实施,《规范条件》在产品质量与管理环节方面,鼓励企业或所属集团加大研发投入,针对消费者升级需求,发展轻量化、智能化、网联化电动自行车产品,开展北斗高精度定位推广应用。企业或所属集团每年自主开发车型不少于10款、研发投入不少于上一年主营业务收入的2%。企业主要电动自行车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

我国是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2023年,全国电动自行车产量4228万辆。社会保有量已达4.2亿辆,平均每5户家庭就拥有大约4辆电动自行车。在产值方面,根据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介绍,2023年,该市电动自行车制造业实现产值246.9亿元,而来自中国自行车协会的数据显示,天津电动自行车产量占全国的37%,由此推断出国内电动自行车产值在600多亿元。

因此,电动自行车不仅是我国工业制造业不可忽视的重要产品,也与万千普通家庭的生活息息相关。然而,电动自行车行业还存在着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创新研发能力弱、质量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存在差距。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刘素文就曾指出,电动自行车作为最为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是百姓出行的首选,但安全事故频发引发全社会关注,给行业敲响了警钟。可见,电动自行车行业亟待在政策引导、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的多重推动下,朝着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前进。

《规范条件》能够行之有效地对电动车企业进行监督。中国自行车协会相关负责人说,特别是行业骨干企业应当发挥表率作用,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另外,在消费市场中,《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公布也进一步消除消费者选购决策的壁垒,让消费者买得省心、用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