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824期 >2024-08-27编印

我国食药物质目录再添四位新成员
刊发日期:2024-08-27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2.jpg


本报讯 (记者 闫 利 文/摄)8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经安全性评估,现将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等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这也意味着我国食药物质目录再添四位新成员。

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即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简称“食药物质”)。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的食药物质名单共涉及106种物质。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在相关解读中表示,《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食药物质;食药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为规范食药物质目录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食药物质目录管理规定》,明确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动议提出增补修订食药物质目录的申请,同时应按相关要求组织安全性资料,与申请一并提交。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申请后组织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纳入目录。

“时代在发展,一些中药材的神秘面纱正在被人们不断揭开。”山西省农业大学山西功能食品研究院院长郭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对食药物质的探索体现出科技的不断进步,从传承到创新,从药品到食品,基于科学评价的食药物质正在被不断挖掘,满足消费者对健康营养的需求。

在“健康中国”的一系列政策推动下,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食养、药膳等健康概念逐渐火了起来,消费者也对食药物质产生更多兴趣。此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关于食药物质小调查显示,有18.25%的消费者对食药物质不了解,58.39%的消费者对食药物质略微了解,94.89%的消费者认为要加强关于食药物质的科普宣教。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对全国政协委员吴国华《关于完善食药物质目录促进传统食养药膳产业发展的提案》的答复函中指出,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积极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进食药物质目录制定、公布,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

从吴国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食药物质目录促进传统食养药膳产业发展的提案,到市场监管总局的回复,都体现出推动高品质药食同源产品发展的至关重要。随着养生食品市场的发展,监管部门也在加强对相关产品的监管,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和规定,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答复函中指出,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坚持监管为民,落实落细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格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同时,将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积极推动食药物质目录的制修订工作,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统筹推进食品营养声称和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已纳入食药物质目录进入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些中药材在传统饮食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如煲汤、炖煮等,纳入食药物质目录后,延伸了产业链,壮大了食品产业规模,进一步激活了药食同源的市场潜力。”浙大城市学院文化创意研究所秘书长林先平表示,随着食药物质目录的更新,企业可以依据目录中的中药材开发更多养生保健食品,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推动产品创新和产业升级。食药物质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相关产业也将受益于相关政策的发布,实现产业链的协同发展。随着食药物质目录的不断完善,我国养生食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将得到提升,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