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820期 >2024-08-21编印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五强化”持续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刊发日期:2024-08-21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闫 廷 □ 杨 静)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破解农村养老服务难题,乌兰察布市在全国率先打造“互助幸福院”,实行“集中居住、分户生活、自我保障、互助服务”,目前已解决近6万名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人数约占乌兰察布市农村老年人口的五分之一。

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全市养老服务上下一心、协同发力的良好格局。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系统谋划“互助幸福院”建设运营和提档升级工作,各旗(市、区)党委、政府将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作为重点工程,纳入乡村振兴工作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农村养老服务专题会议,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实。民政、住建、发改、财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各尽所能,在目标制定、程序优化、要素保障方面给予足够支持,形成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强大合力。

强化资金整合,破解农村养老服务资金短缺、投入分散难题。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乌兰察布市以“互助幸福院”维修改造为引领,统筹各方资金用于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2023年,全市共整合各类项目资金近1亿元用于农村养老服务,其中,整合各类资金3434.3万元用于幸福院“三改”,投入财政等资金4600万元用于幸福院“三修”,争取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1040万元、安排财政“一老一小”资金370万元、投入市本级福彩公益金510万元用于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实现“小资金”办“大事情”。

强化资源利用,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拓展服务功能。按照“保基本、重实效”原则,乌兰察布市充分利用现有平台,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部依托现有敬老院、“互助幸福院”、党群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改建而成。通过政府、两委、家庭、社会四方发力,为农村老年人就近集中提供“六助”服务和探访关爱,满足留守老人不离乡、不离土的养老需求,打通三级服务网络“神经末梢”,成为农村养老服务的前沿阵地。

强化服务运营,探索农村养老多样化发展、激发互助养老新活力。乌兰察布市打造了“乌兰时间助老”志愿服务模式,倡导低龄健康老年人与高龄、失能、特殊困难老年人结对,相邻居住老年人结对开展互助服务;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农村养老事业,在养老服务中心共建爱心超市,使储存时间兑换服务和实物可持续;积极推行社会化运营管理模式,将87个具备社会化运行条件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承包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运作、保障基本+适度超前、公益定位+市场经营”的一体化管理服务格局。发挥家庭支持作用,创新推出办理“孝心卡”服务,由子女为老年人进行充值,老年人持卡就餐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优惠。

强化要素保障,提高基本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提升服务能力。乌兰察布市本级和11个旗县市区全部制定了符合工作实际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乌兰察布市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管理运行办法》;建成市、县、乡、村联动的全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目前,平台已整合各类养老服务企业及组织158家,为48.9万老年人建立长者档案,录入养老从业人员1341人、养老机构36个、养老服务设施952个,累计服务农村老年人1.1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