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1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通知》,旨在深入贯彻中央深化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的精神,加大医保基金对乡村医疗卫生的支持力度,确保村卫生室能够更有效地服务于农村居民,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政策强调了村卫生室作为农村医疗体系基石的重要性,要求各地医保和卫生健康部门将其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确保2024年底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能被纳入医保体系,尤其强调了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村卫生室成为医保定点单位,以实现医保服务的“村村通”。
完善措施,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通知提出了三种策略:一是已实现一体化管理地区,通过乡镇卫生院结算村卫生室的医保费用,或采用省级“总对总”方式直接纳入医保定点。二是推进一体化管理地区,加快工作进度,临时通过乡镇卫生院进行医保结算,目标是在2025年底前实现一体化管理。
三是不具备一体化条件地区,医保部门需优化申请流程,支持村卫生室申请定点,卫生健康部门协助其完善信息化建设,以减轻乡村医生负担。
规范行为,保障基金安全。《通知》要求加强对定点村卫生室的监管,防范欺诈骗保行为,通过智能审核、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同时,强化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确保诊疗合理、用药恰当。
配套支持,鼓励服务。政策鼓励村卫生室提供多样化的医疗服务,如家庭医生签约、慢性病管理等,并支持其使用集采中选药品,确保药品价格透明,不高于公立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将支持村卫生室开展普通门诊统筹、“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等服务,确保及时结算医保费用。
强化领导,确保成效。《通知》要求各地按照省级统筹、市级指导、县级主责的原则,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上报工作进展,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对进展缓慢的省份进行督导通报。
该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正向更加公平、高效的方向迈进,旨在通过优化医保定点管理,提升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确保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更加便捷、高质量的医疗保障服务,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周盛乔 全四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