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聚焦《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涉及的15个公共安全重点领域,明确了主要工作目标,到2027年,基本建成结构优化、科学合理、国际兼容的公共安全标准体系,标准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加快制修订出台公共安全领域3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据介绍,《指导意见》共部署开展六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公共安全标准体系统筹布局。加强现代化治安防范技术、道路交通安全评估、重大疾病监测预警、矿山及危险化学品安全、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加快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燃气具、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制性产品标准供给。二是构建高效协同的标准化工作体系。建立紧急状态下公共安全标准快速转化和发布机制,建立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总体组,实现标准化工作跨部门、跨领域、全流程快速联动和协调推进。三是推进数字化一体化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等质量技术设施一体化、集成式服务能力,助力安全应急产业发展。四是完善公共安全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需求,规划新建一批标准化技术组织。五是切实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实施和监督。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统计分析、效果评估、试验验证和标准化试点建设,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实施,压实各相关部门标准实施监督管理责任。六是推动公共安全标准国际化进程。推进公共安全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积极参与公共安全领域国际标准研制,推进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欣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