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从今年1月广州地铁推出可投放个人广告的灯箱和电子屏,各式各样或温情或搞怪的生日祝福、相亲信息、求职简历陆续出现在地铁站里,被网友戏称是“大型整活现场”。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表示,在地铁站内投放个人广告是一种新尝试,善加利用能起到温暖人心、相互激励、传播友爱友善精神的积极作用。从法律角度上看,发布方应该尽到对广告内容认真审核的义务,并确保相关权利人的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得到充分尊重。
当广告不再是“广告”
广州地铁传媒公司业务部相关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个人广告业务属于当下主推的新业务,近期需求量也有明显增加。个人类发布中,目前最多的是生日庆祝,另外还有毕业纪念、个人展示等。最初推出的想法,就是给大众一个自我展示的平台,包括自身的职称、奖项、才艺等,所以现在出现的求职、相亲广告,也符合当时考虑的范围。从投放目的来看,这些个人广告都称不上是“广告”,不带商业属性,仅仅提供的是一种情绪价值。
曾投放广告的消费者吴佳玲就借着丈夫生日之际,把他“送”上了地铁广告。吴佳玲表示,自己找了很久的生日礼物,一直没找到合适的,直到在朋友圈看到地铁个人广告的转发,就用了这种方式来庆祝。
另一名消费者向瑶函则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了自己通过灯箱广告展示简历的过程:“最近工作太难找啦,突发奇想直接在广州地铁上投了自己的简历,结果两天时间微信就被加爆了。”
小马宋战略营销咨询公司创意合伙人王洋分析指出,这种形式就像传统的拉横幅,横幅上标着祝福语,随着自媒体的火爆、广告媒介的开放,加上“饭圈文化”的影响,这种个人广告自然而然就诞生了。他认为,这类需求一直都在,随着新形式的诞生,需求就被发掘出来了。这种投放可能不会带来经济上的收益,但是提供了精神价值。
多地均允许个人投放地铁广告
通过官方平台公开面向个人推介广告投放业务的不止广州地铁,记者了解到,北京、合肥、郑州、成都等多地也都允许个人在地铁内投放广告,内容涵盖有祝贺、祝福、相亲、求职、明星应援、艺术作品展示等内容,不过其收费价格略有不同。
今年5月10日,合肥地铁也在其公众号“合肥轨道交通”上发布了个人广告投放的宣传内容。在发布的内容上,合肥地铁能提供的广告服务涵盖了生日祝福、爱的表白、周年纪念、粉丝应援、毕业纪念、个人推广等多方面内容,但也仅能是这些内容。根据投放面积尺寸的不同价格也不一致,其中为期两周的标准十二封灯箱的个人广告投放价格为1100元,4周的价格为1200元。个人也可以投放在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的广告,其根据车站等级的不同,每天的价格从500元至800元不等。还有一些价格较为昂贵的方案,比如为期两周的“超级灯箱”方案,价格为4000元,更贵的还有为期两周的“常规内包车”方案,价格为2.4万元。
北京地铁的广告服务商——北京地铁通成广告有限公司同样可以提供个人广告投放服务。据其业务员介绍,如果是商业广告价格就比较高,但像是展示一些不包含任何商业元素的摄影作品、书法作品的个人广告,可以按照“公益广告”的性质投放,按照标准的十二封灯箱广告计算,投放4周的广告价格是3000元,同时还有按单次计算的950元的制作费用。
对于在地铁内投放个人广告的现象,胡钢表示,其实个人给自己打广告并不是新鲜事物,报纸上刊登新婚喜报、孩子百天等消息,这本质上也是一种个人广告。这两年,类似的登报贺喜内容也在不断出现,在地铁站内投放个人广告是一种新奇的尝试。
胡钢认为,对个人投放的广告内容也要严格审核,要坚守住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底线。我国《广告法》中所指的“广告”主要是商业广告,因此是对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一种约束。未来个人投放广告或成为一种新趋势,《广告法》应该针对这一部分内容尽快完善修改,增加对个人广告更加细致的规定,做到有法可依。同时,也建议广告发布商充分利用各种技术手段确保广告发布合法合规。 (宗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