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本院受理李元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吉0322民初2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孤家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
肖立双:本院受理郑井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吉0322民初2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孤家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
西安嘻哈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嘻哈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许欢欢诉你们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陕0102民初1332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卫亚坤:本院受理原告姜培育诉你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陕0102民初1265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覃超:本院受理原告张芳琴诉你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陕0102民初1270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覃超:本院受理原告张雪芳诉你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陕0102民初12704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邓伯强、詹沙:本院受理原告丁明先诉王成华、穆焱军、陈洪、何天尧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使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304民初7228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中心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丁明先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100,526.46元;二、由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丁明先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100,526.46元;三、由被告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丁明先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100,526.46元;四、由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丁明先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69,392.28元;五、由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何天尧因原告丁明先受伤垫付的费用共计11,724.90元;六、驳回原告丁明先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33.00元,由被告穆焱军、陈洪、何天尧各承担670.00元,由被告王成华承担223.00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