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占伟:本院受理原告慕冠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
李建峰:本院受理原告汤占国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
王文华、王冠亚:本院在审理原告徐连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一日)在本院高新区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张洪涛、陈敬华: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花坛支行与你们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争议一案(案号为荆仲〔2021〕289号),已于2024年4月19日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荆裁〔2024〕55号裁决书。请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会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联系电话:0724-2341670。联系人:马秘书。
荆门仲裁委员会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813强清7号
2024年4月11日,本院根据申请人淮安市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裁定受理洪泽建驰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4月12日指定江苏淮海潮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洪泽建驰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洪泽建驰商贸有限公司的清算组(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东路18号汇丰中央广场;联系人:朱语婷,联系电话:18800662730)申报债权。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债权人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洪泽建驰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洪泽建驰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特此公告。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813强清8号
2024年4月11日,本院根据申请人淮安市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裁定受理洪泽健优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4月12日指定江苏淮海潮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洪泽健优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洪泽健优商贸有限公司的清算组(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东路18号汇丰中央广场;联系人:朱语婷,联系电话:18800662730)申报债权。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债权人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洪泽健优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洪泽健优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特此公告。
招募公告
为了增加江苏金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清偿率,经得债权人同意,向社会公开招募相关公司对江苏金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有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进行重组分立,以便尽快实现债权人权益。一、报名条件:1、依法在江苏省内设立的公司且有能力完成此项工作;2、江苏省内有过相同成功案例(附案例)。二、报名时间:自本次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5月8日(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三、完成时限的承诺:报名人应于中标后30日内完成江苏金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有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分立事宜。四、瑕疵及风险披露:因江苏金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进入破产清算的企业,资料不全,涉诉多,信用记录修复、子公司设立、资质分立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这些问题涉及政府诸多部门,且存在较多法律、法规及政策盲点,由此可能导致报名人无法及时完成的情形,报名人需自行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对于管理人未知的、未披露的潜在的及或有的瑕疵、风险,各报名人因当自行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报名人决定参与的,应对该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理解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风险的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和瑕疵。五、报名条件:1、报名材料:报名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意向书,意向书格式不限,但应包括以下内容:(1)报名人基本情况介绍、相关业绩等;(2)投标意向书;(3)投标报价函;(4)保证金缴纳凭证。2、主体资格材料:a、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供核对)及复印件;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之外的人员参与招募工作的还应当提交:(1)机构授权委托书原件;(2)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供核对)及复印件。3、报名人应在报名期限内缴纳保证金20000元整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淮安市洪泽明丰企业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账号:32001727936052511117;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洪泽县支行;逾期未缴纳,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材料应加盖报名人公章邮寄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南路65号淮安市洪泽明丰企业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朱荣越(收)。联系电话:15950398868。逾期提交材料的,视为未报名。六、特别说明:1、本招募公告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解释权归管理人。2、参加报名的意向投资方所提供的全部报名材料管理人予以保密,管理人不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报名情况。3、本次招募不进行现场竞价流程,底价100000元。管理人将对各报名人提交的投标意向书结合报价函进行评定,价高者得。在本次招募报名期限届满后三日内书面通知成功竞价报名人。4、竞价成交后,报名人需在接到管理人书面通知后三日内与管理人签署协议,并按照协议支付款项;报名人拒绝签订协议的,视为报名人毁约,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咨询电话15950398868。
江苏金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声明
仙桃乐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4MA4F095202现变更为:仙桃市壹间画室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原公章、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义县高台子镇冷凯校车运输户遗失公章:21072700100580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江西金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MA385M779N)遗失公司公章壹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黔南泰诚鸿瑞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5227012007535,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吉林恒盛森峰建材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2204211409724,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江西陈家庄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遗失公章:3611270019006、财务章:3611270019007、舒金先法人章,声明作废。
注销公告
南昌县莲塘贝乐妍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60121MJD4051072),法定代表人:陈长玲,经研究决定,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逾期视为放弃债权。
遗失声明
余干县长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驻马店市开发区童颜工作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700MA40GAFP9Q)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