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拍卖公告
本公司接受委托,依法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讷河市学田镇瑞福家园小区住宅、车库共10套,参考建筑面积:80.74㎡-107.79㎡,参考起拍价:10.472786万元-13.981441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套,车库,面积:29.93㎡,参考起拍价:6.90964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展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展样登记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至2024年5月5日15时;登记地址:建华区万达广场B座2001室。登记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竞买保证金,不成交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拍卖时间、地点:2024年5月6日上午9时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或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联系电话:15603628333。
黑龙江瑞泽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马朔阳、陕西万事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张新亮与马朔阳、陕西万事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马朔阳、陕西万事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现本院已作出(2024)陕0102执恢88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马朔阳名下位于西安市碑林区火炬路7号1幢20110室(产权证号:1150106025-20-1-1-20110~4)房屋一套,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林水粦:本院受理原告闵林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3)黔2328民初3067号民事判决书及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邵国杰:本院受理原告朱起与被告邵国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冀0826民初3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吕成云:本院受理原告张六军诉被告吕成云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为:一、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于2023年6月10日、2023年6月15日签署的两份《挖掘机租赁合同》;二、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20挖掘机租金人民币柒万壹仟贰佰捌拾元整(¥71,280.00)[按每月租金¥24,000.00,从2023年6月15日起计算至2023年9月12日(共计2.97个月)1、150挖掘机租金人民币壹万零壹佰叁拾叁元贰角柒分(¥10,133.27)[按每月租金¥16,000.00,从2023年6月10日起计算至2023年6月28日(共计19天,每天533.33元)];三、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23年6月30日-2023年10月11日期间关于220挖掘机租金的资金占用利息人民币壹仟捌佰伍拾壹元玖角玖分(¥1,851.99)[以¥71,280.00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的四倍标准,计算从2023年6月30日起至2023年10月11日止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2023年6月28日-2023年10月11日期间关于150挖掘机租金的资金占用利息人民币肆佰贰拾捌元玖角玖分(¥428.99)[以¥10,133.27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的四倍标准,计算从2023年6月28日-2023年10月11日止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并从2023年10月12日起,按前述利率标准,以¥81,413.33为基数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至被告清偿租金之日止。四、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20挖掘机拖车费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及保管费人民币贰仟柒佰元整(Y2,700.00)、150挖掘机拖车费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五、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220挖掘机破碎锤费用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33,000.00)、150挖掘机维修费人民币叁仟捌佰贰拾元整(¥3,820.00);六、本案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被告承担。诉讼标的额:128214.31元。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答辩状(空白)、限期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程序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五个严禁”宣传资料、诚信诉讼提示书、自动履行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相应材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于2024年5月3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团溪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陶淑娜:我委于2024年3月18日向你下达了(文号:平新卫医催【2024】4号)《行政处罚催告书》,告知陶淑娜因你未履行平新卫医罚﹝2023﹞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1.没收违法所得4515元;2.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处罚决定。现对你进行催告,请你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该款项缴至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00000000002591297012;地址:平顶山市平煤总医院斜对面,缴纳此款。同时告知你享有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新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因催告书无法送达当事人陶淑娜,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本告知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卫生健康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