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700期 >2024-02-29编印

走好快递服务“最后一公里”
刊发日期:2024-02-29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 三 石


没有任何通知,快递直接被放在快递驿站;取快递要辗转小区多家驿站,高峰期要排起长队,错过驿站营业时间还要再等一天;被擅自放快递柜的快递超时还要多付保管费……这些情况相信许多消费者都经历过,在快递业如此发达的今天,“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仍然困扰着消费者。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尽管此前也有“快件须投递至约定地址”的相关规定,但有规定却无法落实,重要原因是缺乏监管,企业管理不精细、服务不规范。新《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处罚认定条款,使得消费者能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通过举报维权。

消息一出就在互联网上掀起了讨论热潮,可见消费者已经“忍了很久”。近些年,快递业务量逐年攀升。面对压力倍增的环境和硬性规定的“签收率”,快递揽投人员“被数据推着走”,不经用户同意就将快递放在驿站或快递柜的现象十分普遍。社交媒体上一份近2万人参与的投票显示,46%的消费者更希望快递上门,19%的消费者愿意把快递放在快递柜里,24%的消费者表示不管快递放哪里,需先征求收件方的同意。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但“事前征求收件人同意”其实是问题的关键和核心。有人要求当面签收,也有人愿意在驿站取件;有人希望送货上门,也有人喜欢快递柜随时可取。面对消费者的种种需求,快递企业和快递员不能只顾自己方便,而要基于用户所需,提供个性化服务,让送上门、快递柜、快递驿站等形式各尽其用、协同发力,兼顾好送件之急和收件之需。

处罚企业和快递员并不是法规出台的目的,给快递“不告而投”设底线、亮红线才是应有之义。处罚只是手段,提升服务质量才是目的。有消费者担心新规出台后,快递投递成本上升,最终可能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这样的忧虑不无道理,做好快递服务,必须正视快递总量快速增长而快递员数量有限的现实。

因此,笔者认为,解决以上问题还需要行业不断细化投送服务,一方面进一步推进末端配送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让消费者自主选择“最后一公里”的走法;另一方面则应细化差异化服务价格机制,特别是快递服务收费与配送服务报酬的差别机制,并在揽件时提供明确的“最后一公里”选项,实现更精准双向选择的服务。

走好快递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不只是规范快递服务市场秩序的需要,也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快递行业在做大做强的同时,也需做精做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