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700期 >2024-02-29编印

驾驶员切莫陷入“隔餐酒”与“隔夜酒”的酒驾误区
中酒协呼吁:理性文明 拒绝酒驾
刊发日期:2024-02-29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闫 利 □ 张钰格格) 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的《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新国标中酒驾检测样品(标本)与检测精度均发生变化,对于打击酒后驾车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威慑作用。中国酒业协会特别提醒,驾驶员切莫陷入“隔餐酒”与“隔夜酒”的酒驾误区,并呼吁:“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时刻牢记‘理性文明、拒绝酒驾!’”

据介绍,新国标中酒驾的检测样品(标本)有所变化,酒精检测不再局限于血样标本,而是可以通过尿液进行检测。除此之外,其他的可参照物,也可以作为分析测试样本,检验方法和检测标本更加多样灵活。

同时,新国标在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的基础上,还参考了国际上关于酒驾检测的做法,引入血液酒精含量阈值和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两个标准。通过检测,如果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2毫克/毫升,或混合气酒精含量超过0.1毫克/毫升,将被认定为酒驾。新国标引入了酒精含量阈值的检测方式,提高了酒驾的判定标准。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但酒驾事故依然存在。中国酒业协会认为,由于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视觉方面,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驾驶员的手、脚触觉能力在饮酒后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员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饮酒后,驾驶员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饮酒后驾驶员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同时,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员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因此,中国酒业协会提醒,驾驶员应避免陷入“隔餐酒”与“隔夜酒”的酒驾误区。由于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因此某些司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开车,实际上还处于“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除此之外,少量饮酒的驾驶员也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一些驾驶员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员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喝酒不开车是驾驶员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特别要明确的是,酒驾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根据酒量大小来判定是否酒驾,是毫无科学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