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5675期 >2024-01-17编印

影院不提供3D眼镜该如何维权?
刊发日期:2024-01-17 作者:  语音阅读:

当下人们对生活娱乐的追求越来越高,前往影院观影成为人们的一项日常娱乐消费。近日,广西柳州市消委会聚焦一起电影院观影引发的纠纷咨询。

上个月刘先生从线上购买了2张某影院的3D电影票准备与家人观看,到店时却被影院工作人员告知影院不提供免费3D眼镜,需要自己携带或是现场购买。刘先生认为影院应当提供相应的观影服务,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刘先生发出疑问:如何才能维护自身的权益?

    广西金柳律师事务所曾华林律师分析,3D电影票应当包含3D眼镜使用服务,《民法典》规定,配套设施属于提供服务一方的义务。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提供物品、服务的一方有义务提供服务所配套的设施,费用应当在服务费中已经包括。

广西柳州市消委会提示,3D眼镜是观看3D电影的必要工具,经营者不提供该工具将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观影。该影院在观影厅门口张贴告示收取3D眼镜使用费的行为,实际上是采取格式条款的方式向消费者收取额外费用,属于无效条款。影院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的规定,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不得使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免除、减轻自身义务。

消费者要保管好相关凭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可以依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也可以拨打12345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

      (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