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674期 >2024-01-16编印

四川达州下月起施行新版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刊发日期:2024-01-16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冯 举) 据四川省达州市生态环境局透露,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据悉,达州市上一版声功能区划是在2017年印发实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由于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原则上每五年需对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调整。

2023年4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当年需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评估和整改。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达州市于2023年启动了噪声自动监测点位选取和监测设备安装工作。

噪声要素是城市居民比较敏感的环境要素。编制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对于加强城区声环境综合整治、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人居环境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也为城市工业布局、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了指导意见。

新版的《达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适用达州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适用时限截至2027年,昼间时段为6∶00—22∶00,夜间时段为22∶00—次日6∶00,原则上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不得小于0.5平方公里。本次区划范围相较于2017年版增加约40平方公里,主要增加在2类区面积;划分增加了4a、4b类功能区交通干线、铁路干线和交通服务区域。

根据新版《达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达州中心城区划分有1类区1个(达职院区域)、3类区12个(工业园区)、4类区215条(个)。其中,4类区主要为高速路、国省道、城市主次干道、火车站、公交首末站等,1类、3类、4类外均为2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