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年第5号)第五十六条规定: “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以下单位在我行已超过一年未发生收入等活动, 请下列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开户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我行将做销户处理。特此公告。 安徽临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临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