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金融总第5662期 >2023-12-28编印

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3-12-28 作者:  语音阅读:

冯志伟:本院受理原告张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34民初3336号民事判决书和诉讼费缴费通知书。判决被告冯志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73229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杨华:本院受理王梦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1602民初9482号民事判决书;如你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龙桂萍:原告安徽追星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鄂2801民初86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蒲润婷:本院受理原告陈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1303民初54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王明:本院受理原告赵杏诉被告王明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628民初641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刘彪:本院受理原告刘智慧与你方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081民初46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蔡广杰、高达: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你方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081民初737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胜芳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廊坊富沃德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你方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胜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伍泽兵:本院受理的(2023)川1725民初5522号原告闫国礼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伍泽兵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闫国礼借款本金20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丹东王丽娇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3)川1725民初5784号原告李旭海与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4年2月26日上午9时在渠县人民法院有庆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司法鉴定通知书

刘引:本院受理刘玉诉郭传花生命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刘玉申请对张忠花生前在郭传花处治疗期间,郭传花诊疗行为有无过错、诊疗行为与张忠花死亡的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进行司法鉴定。依照《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鉴定对外委托工作的若干意见》之规定,定于2024年2月2日上午9时在本院立案庭102室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选择专业机构,请准时参加。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月8日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标的一:天津市蓟州区文昌街道武定街东段路南,原鑫龙商城及相连接商铺房屋承租权,拍卖时间:2024年1月8日10时;标的二:天津市蓟州区文昌街道武定街东段路北,原古街服装城及冷冻厂部分房屋承租权,拍卖时间:2024年1月8日12时;本次拍卖标的已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在挂牌期间内,竞买人须按照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同时与我公司联系咨询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详见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披露时间与地点,拍卖咨询登记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止(节假日除外)咨询登记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48号,咨询电话:13110059913。

                   天津瀚德拍卖有限公司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月30日通过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新密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新密市城区青屏大街西段北侧(新天地商居园1号楼)1-2层自东向西第3间(009-0005-0001)(不动产权证号:新密0801032764)房产一处进行第一次司法网络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www.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更正: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7日在消费日报刊登的两则公告中,“上诉于成渝金融法院”应为“上诉于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六盘水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给侯维(身份证号码5020219950317881X)的金彩印象2.2期14-1-26-1的购房收据(客户联,编号:9140343)金额10000元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纳雍县羊场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遗失公章:纳雍县羊场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编号:52242612060902,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遵义兴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未备案),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广西岩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遗失财务章:4503022024440、法人章:4503022024442,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江西绿歌日化科技有限公司遗失行政章:36042421002390101,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桂林辉宏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4503120062603,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遂川县黄坑乡金林光伏专业合作社遗失公章:3608278053868、叶新林法人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贵州鹏聚财通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字样:贵州鹏聚财通商贸有限公司,编码:5205261083164)、财务章(字样:贵州鹏聚财通商贸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5205261068988)、发票章(字样:贵州鹏聚财通商贸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编号:5205261083165)、法人章(字样:韦邦林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原“湖北省典轩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4MA49F01M0J)因公司变更为:仙桃市典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有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