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643期 >2023-12-01编印

公告栏
刊发日期:2023-12-01 作者:  语音阅读:

左明星:本院受理蔡正东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03民初54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任玉珍:本院受理原告丁解放诉被告任玉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628民初5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河南多凌服饰有限公司、时险峰:本院受理原告王培友诉河南多凌服饰有限公司、时险峰、多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豫1622民初42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刘富刚、杜金侠:本院受理(2023)吉0182民初6954号原告常迪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吴树鹏:本院受理的原告(反诉被告)刘元明诉被告(反诉原告)贵州银洋商贸有限公司、被告吴树鹏、第三人广西桂物燃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做出(2023)黔2328民初558号民事判决书,现因贵州银洋商贸有限公司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并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答辩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马华:本院受理原告魏利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9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于泽:本院审理原告海城市兴海区文茂商店诉你合伙合同纠纷(2023)辽0381民初1259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周宝泉:本院审理原告冯震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3)辽0381民初1278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独任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陈昌维、王平:本院受理(2023)川2021民初4524号原告吴文皇诉陈昌维、王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陈昌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吴文皇货款35000元及逾期利息;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杨光:本院受理原告佰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杨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526民初32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尹成:本院受理原告佰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杨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526民初32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吴健、吴婷:本院对原告杭州至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381民初84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吴健、吴婷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杭州至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人民币46827.51元及其利息和公告费8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南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我公司定于2023年12月8日10:00在洪力拍卖平台(www.honglipai.net,公众号:洪力)公开现状拍卖:位于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0号1幢不动产,起拍价4000万元,详见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在标的所在地展示。有意竞买者于2023年12月7日16时前将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800万元交纳至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营业部,账号:218221410029),以到账时间为准。自行登录洪力拍卖平台办理注册参拍并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7日内无息全额退还。联系电话:18253162722。监督电话:13335108788。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