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643期 >2023-12-01编印

夯实监管基础 筑牢安全防线
山东平阴县市场监管局探索工业产品市场监管新模式
刊发日期:2023-12-01 作者: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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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5号令)、《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6号令)(以下简称《规定》)落地实施,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市场监管局确定了“三步走”工作思路:“摸清底数、树立标杆”“分门别类、精准施策”“以服促管、管服结合”,成立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分阶段实施,稳步推进,确保《规定》真正落地、落实、落细。

摸清底数、树立标杆。“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摸清工业产品主体底数,是各项工作开展的基础,也是确保监管成效的关键。平阴县市场监管局组成9个分队,以燃气灶具、醇基燃料、电动自行车、保温材料为重点,分别对各大生产企业、商超、流通业户进行现场走访,逐项摸排,制定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台账》和《工业产品经营类别目录》。同时,对部分管理规范、档案完善的单位进行“手把手指导”,形成了3个标杆案例,涵盖不同业态,在监管工作群中进行展示,形成“标杆效应”。

分门别类、精准施策。针对业态不同监管要点不同的特点,平阴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经营单位进行分类管理,构建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1+3+9+N”管理模式。其中,“1”指一个中心,即《规定》,所有的工作、要求、规范均围绕这个中心展开;“3”指进行三级分类监管,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和监督检查情况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状况按照低、中、高三个风险等级进行划分;“9”指九个市场监管所管辖的大型商超;“N”指除生产企业、大型商超以外的其他工业产品经营单位,形成了以点带面、以面带全的质量监管体系。以“1+3+9+N”管理模式为抓手,识别监管重点,对执法人员实行“分包制”“网格化”管理,即由一部分经验丰富、阅历深厚的同志进入生产企业驻厂督导,在生产现场、产品质量、工艺优化等方面予以监管;由一部分思维活跃、创新意识强的年轻同志进入各大商超和经营业户,在质量安全档案、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公示上墙等方面予以指导,形成了共抓共管、共促提升的管理新局面。

以服促管、管服结合。平阴县市场监管局始终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指标,经过一系列探索实践,制定了以“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公示”“统一建档”为内容的“四个统一”工作模式。“统一标准”是明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为遵循,统领各项工作开展,统一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再统一向工业产品经营者进行宣贯;“统一制度”是将质量安全总监、安全员职责、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流程、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等做成模板,让经营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参考并制定各项制度;“统一公示”是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统一的公示栏,将质量管理制度、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情况进行集中公示;“统一建档”是制定统一的建档标准,按照“制度+记录+台账”的模式,固化档案架构,方便统一管理。

为推进“四个统一”工作模式,平阴县市场监管局专门设立《规定》推进工作小组,专项摸索突破,集中学习,做到各项规定烂熟于心,编写了“工业产品销售单位档案整理明白纸”,内容包括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相关制度、质量安全人员培训考核档案、产品采购验收档案三个模块,明确了档案填写、档案摆放、档案盒标签要求,将监管要求做到最细,将管理颗粒度降到最低。同时,采取“小班制”培训推广的形式,分批次、分业态、分行业召集工业产品经营业户,对《规定》进行宣贯学习,手把手现场讲解示范档案,使“高大上”的规定转化为简单易懂的“大白话”。截至目前,平阴县市场监管局已进行9次集中培训,效果显著,各经营单位普遍能够按照要求整理档案、公示上墙、自查自纠、规范行为。

下一步,平阴县市场监管局将深入推进“1+3+9+N”管理模式,继续组织“小班式”培训,推广“手把手”服务,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以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效果,扎实推进监管工作落地见效。   (陈 强 焦禹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