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收藏总第5638期 >2023-11-24编印

所见非所得 您该怎么办?
刊发日期:2023-11-24 作者:  语音阅读:

左 鲤


如今,“看直播”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的消费方式之一,但是随着涉及珠宝玉石消费纠纷的不断增多,也让很多消费者在线上选购珠宝首饰时产生顾虑。对此,北京柏舟律师事务所孙发耀律师明确表示:“消费者并不是不能在线上购买珠宝玉石,而是要懂得在遇到消费纠纷后如何正确维权。”

记者了解到,有些在线上销售翡翠玉石的商家会在直播中明确提出“特价产品不退不换”。消费者面对这种售前声明,不禁产生质疑:“这些条件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收到产品后发现问题,是否还可以要求商家进行退货?” 

对此,孙发耀律师明确指出,“特价商品不退不换”属于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即“霸王条款”,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因为,不管特价商品还是打折商品,都是以较低价格进行销售的商品,并不等于瑕疵商品。

孙发耀律师表示,消费者如果买到特价商品,不管是否有质量问题,都同样享有三包服务。商家以“打折商品、特价商品不退不换”为借口,拒绝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天然翡翠玉石或多或少都会存在瑕疵,而买卖双方对于瑕疵的认定也会存在争议。此前有媒体报道,消费者购买翡翠手镯发现裂痕后与商家进行沟通,商家则表示瑕疵并不是裂痕而是玉石中的棉絮状纹理。那么,消费者遇到这种存在争议性的纠纷时该如何应对?

孙发耀律师针对此类消费纠纷给出了5步建议,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消费者反应,线上购买翡翠玉石产品在维权过程中会遇到商家闭店、下架的情况,甚至有些消费者的货还没有收到,商家就已经从平台闭店。消费者在不能联系到店铺经营者的前提下,该如何处理消费纠纷?

“店铺‘跑路’平台应担责,消费者可以向电商平台进行反馈,并提出相应维权诉求。”孙发耀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目前“三包”相关规定,即便购买产品的网上店铺已经闭店,消费者同样可以向网购平台主张售后服务的权益。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有消费者表示,一些宝玉石产品在购买的时候确实完美无瑕,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佩戴后,出现了开裂、变色、失去光泽等质量问题,遇到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进行维权呢?

对此,孙发耀律师表示,只要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且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就可以按照当前有效的法律进行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本栏目由北京柏舟律师事务所特别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