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爱琴、徐天宇、徐梦瑶:本院受理原告任占国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具体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0221民初47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平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李赛赛:本院受理原告王章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馆陶县人民法院房寨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李喜亮:本院受理原告崔海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馆陶县人民法院房寨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刘闯:本院受理原告李社民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馆陶县人民法院房寨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四川森杰佳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华:本院受理的(2023)川0726民初1186号原告刘闻与被告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四川森杰佳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华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刘闻工资95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188元,保全费1020元,由被告四川森杰佳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华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郑勇:我院受理原告吴琼连、吴琼海、罗振国、罗金阳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4民初33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仪陇县人民法院马鞍法庭予以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王天富、王中原:本院受理原告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王天富、王中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726民初158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张大伟:本院受理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627民初47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任冠元:本院受理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03民初34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韩国良:本院受理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03民初3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葛小二:本院受理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03民初41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杨列伟、冯艳:本院受理原告霸州市开营家具有限公司与你们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芬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
王志刚:本院受理原告谭如芝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杨坪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屈建国:本院受理(2023)川1921民初2927号原告张维与被告屈建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汪鲁兵:本院已受理原告四川兴文石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汪鲁兵、邓群、苏松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时在兴文县人民法院僰王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
上海汇鑫担保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德亚(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南电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凤荻:中国华源集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对你们享有的债权及利息,依据为(2005)锡民二初字第0083号、(2006)苏民二终字第0274号判决和(2007)北执字第448号、(2009)北复执字第26号裁定。我司已将前述债权及与该债权有关的所有权利转让给天津胜迪商贸有限公司,请向该司履行义务,15790882985。
中国华源集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杨萨仁娜:本院受理申请人牛浩斯白拉与申请执行人李亮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申请人的申请内容为:请求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做出的(2023)内0526执异103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7日和听证前1日内。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何世臣:本院受理原告曹广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12月15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平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韩全江:本院受理原告孙振川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次日起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2月9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王海亭所有的位于郑州一美可置业有限公司“中金智谷”3号地块1号楼6号商铺一层。依法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2月9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郑州密登堡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新密市城区富民路北侧12幢1单元5层501号(预售证号:180015号)房产一处,依法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2月9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杨三妮所有的位于二七区嵩山南路262号3号楼1单元30层3003(预告登记证号:1509049997)房产一处依法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新密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2月9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尚金坡所有的位于新密市城区青屏大街中段南侧1层(产权证号:0701023247)、新密市城区青屏大街中段南侧2层(产权证号:0701023234)房产两处一并进行拍卖;分别对尚金坡所有的位于新密市城区青屏大街中段南侧-3层(产权证号:0701023242)、新密市城区青屏大街中段南侧-2层(产权证号:0701023243)、新密市城区青屏大街中段南侧-1层(产权证号:0701023237)房产三处依法进行拍卖,有意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查询拍卖事宜。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黔西市熙茂胜汽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5205810012276、财务章:5205810012277、法人章:5205810012279、发票章:5205810012278,声明作废。
▲黔西市俊泽建材有限公司遗失公章:5205810012272、财务章:5205810012273、法人章:5205810012275、发票章:5205810012274,声明作废。
▲荆州市山姆斯电子科技商行遗失财务章、左家明印章,声明作废。
▲五寨县韩家楼乡前兑堡村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140928A25790435C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五寨县韩家楼乡后兑堡村村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140928A25790427H遗失公章,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