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5622期 >2023-11-02编印

甘肃陇南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群众报销比例最高可提高5%
刊发日期:2023-11-02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刘胜利) 近日,记者从甘肃省陇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医保待遇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陇南市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待遇享受挂钩机制,对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群众提高报销比例,最高可提高5个百分点。

据了解,该激励政策的保障对象和范围是连续参加陇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激励政策明确了连续参保缴费的报销标准:参加了陇南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继续参加陇南市下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自2024年1月1日起,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之后在陇南市连续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报销比例再提高1个百分点,最高提高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