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伟娜: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32民初1334号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史东旭: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32民初1354号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唐绍兵:本院受理原告彭洪英与被告唐绍兵离婚纠纷一案,彭洪英请求:1.判令原、被告离婚;2.婚生女唐萍、唐丽由被告抚养至18周岁时止,由原告每月按照500元/人的标准支付抚养费直至婚生女分别年满18周岁时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肖孝和:本院已受理原告四川兴文石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肖孝和、赵孟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10时在兴文县人民法院僰王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
苏兰芳:本院已受理原告四川兴文石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兰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兴文县人民法院僰王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
郭靖:本院受理原告陈桂芝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1381民初26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吴国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市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台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罗远建(公民身份号码511028198810175022):本院受理(2023)川1083民初3248号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诉被告罗远建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依法送达(2023)川1083民初32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成渝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范选明(公民身份号码511028197812241416):本院受理(2023)川1083民初3250号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诉被告范选明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依法送达(2023)川1083民初32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成渝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陈景鹏:本院受理的原告许丙宽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提交答辩状的期间截至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2月8日10时在河南省杞县柿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张发明:我院受理原告杨华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4民初34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仪陇县人民法院马鞍法庭予以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张洪高:本院受理原告时显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城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杨艳琴、孙波:本院已受理原告孙宝玲诉被告杨艳琴、孙波民间借贷纠纷[案号为(2023)辽0381民初1024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赵国强、赵国旺、赵金平:本院受理的原告文海民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吕艳茹: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增美诉你为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吴先贵:原告李贺雷与被告吴先贵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467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孙粉琴:本院受理王萌与你及袁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限界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原潘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盐城铭勋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盐城市新荣颖建材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限界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原潘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冯志伟:本院受理原告张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10点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任少杰:本院受理原告冯记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34民初2465号民事判决书和诉讼费缴费通知书。判决被告任少杰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冯记伟借款1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梁敏:本院受理的原告范博洋诉你为民间借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通许县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1月24日10时至2023年11月25日10时(延迟除外)在通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位于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北阁路中段东侧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201300209.土地证号:002108号,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为2075785元,保证金20万元,增加幅度10000元。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通榆县天天平价超市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许可证编号:JY12208220052659,声明作废。
▲湖北英翔实业有限公司遗失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声明作废。
▲忻州市退伍军人养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00751538266B)遗失法人章:李卫星印、会计章:赵秀清印,声明作废。
▲抚州湖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3610026882973,声明作废。
▲科左中旗喜利来蛋糕店遗失公章:1505210003049、法人章:1505210003050,声明作废。
▲荆门市米丰水稻种植有限公司遗失行政公章:42080210026437,声明作废。
▲内蒙古恒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贵州华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5227016215121,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