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5614期 >2023-10-23编印

《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发布
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刊发日期:2023-10-23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经营者销售特殊食品行为,提高其合规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

据了解,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关乎“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网络特殊食品交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网络销售风险较高,行业发展亟待合规指引。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场监管总局梳理归纳现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与网络销售特殊食品相关的规定要求,对重点条款进行解读,广泛征求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平台企业、特殊食品相关经营主体和专家学者意见建议后,制定了该指南。

指南主要包括“定义与范围”“销售的一般要求”“网络销售的特殊要求”三部分,遵循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对现行法律法规等规定存在适用疑惑或规定间存在竞合关系的情形作出指引性说明,对重要条款作出强调性说明,为特殊食品网络销售者提供了法律法规规定相对集中、具体适用规则更加明确的行政指导性意见。

指南强调,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出现“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入网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包括:网上刊载的非保健食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网上刊载的保健食品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等信息与注册或者备案信息不一致;网上刊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

此外,指南明确指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

  (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