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4:热点总第5596期 >2023-09-19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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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发日期:2023-09-19 作者:  语音阅读:

2023年9月6日,本院根据(2023)苏0813破22号申请人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的申请裁定受理淮安希源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7日指定江苏淮海潮律师事务所为淮安希源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淮安希源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向淮安希源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东路18号汇丰中央广场;联系人:朱语婷,联系电话:1880066273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淮安希源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淮安希源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11月1日上午9时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6日,本院根据(2023)苏0813破23号申请人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的申请裁定受理洪泽县永高木材加工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7日指定江苏淮海潮律师事务所为洪泽县永高木材加工厂管理人。洪泽县永高木材加工厂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向洪泽县永高木材加工厂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东路18号汇丰中央广场;联系人:朱语婷,联系电话:1880066273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洪泽县永高木材加工厂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洪泽县永高木材加工厂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11月1日上午10时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6日,本院根据(2023)苏0813破24号申请人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的申请裁定受理洪泽县洁康纯净水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7日指定江苏淮海潮律师事务所为洪泽县洁康纯净水厂管理人。洪泽县洁康纯净水厂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向洪泽县洁康纯净水厂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东路18号汇丰中央广场;联系人:朱语婷,联系电话:1880066273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洪泽县洁康纯净水厂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洪泽县洁康纯净水厂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11月1日上午10:30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6日,本院根据(2023)苏0813破25号申请人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的申请裁定受理洪泽县华联生猪专业合作社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7日指定江苏淮海潮律师事务所为洪泽县华联生猪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洪泽县华联生猪专业合作社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向洪泽县华联生猪专业合作社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东路18号汇丰中央广场;联系人:朱语婷,联系电话:1880066273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洪泽县华联生猪专业合作社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洪泽县华联生猪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11月1日下午14:30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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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6日,本院根据(2023)苏0813破26号申请人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的申请裁定受理淮安冰雨物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7日指定江苏淮海潮律师事务所为淮安冰雨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淮安冰雨物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向淮安冰雨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东路18号汇丰中央广场;联系人:朱语婷,联系电话:1880066273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淮安冰雨物资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淮安冰雨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11月1日下午15:30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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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玉质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发票专用章(字样:贵州金玉质商贸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税号:91520526MAAKBPLC3H)、法人章:甘红燕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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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五矿泰迪烘焙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公章:43010510137087,财务章:43010510137088,发票章:43010510137089,潘柳法人章:43010510137090,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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